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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起,由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配套實施辦法將正式實施,本市工商登記制度將有大幅改革。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召開的本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本次改革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這也就意味着今後理論上1元錢也可註冊企業;同時,年檢驗照也將改爲年度報告制度。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同樣適用於外資企業。
年檢改爲企業自主年度報告
以往,年檢驗照是每家企業每年都必須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的一項工作。《方案》實施後,執行多年的企業年檢制度將被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所取代。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市場主體須將其登記事項、備案事項、出資人繳納出資情況、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信息,通過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紅盾網(http://www.tjaic.gov.cn)向工商登記部門提交年度報告,再由工商登記機關將企業年度報告相關情況進行公示,供社會公衆查詢。
“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制度將不屬於對市場主體的監督檢查,而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將由市場主體比如企業負責。”市工商局負責人透露,“不過,工商部門也將對年報進行抽查覈實,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舉報。”
年報“問題”企業將進“黑名單”
“《方案》實施後,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通過登記或備案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的市場主體,都將被載入市場主體異常名錄。”市工商局企業監管處處長李月春介紹,市場主體被載入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消除載入情形的,可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而被載入異常名錄滿3年的,將永久載入,不得恢復。“以往企業監管面對的是工商部門,如今面對的是全社會;以往採用的行政處罰等監管方式也轉變爲全社會監督的信用體系監管。”
記者瞭解到,這一變化意味着,以往企業因年檢不合格等問題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將不會再發生。不過,被載入異常名錄的企業也好比進了“黑名單”,不僅全社會都可查詢到其“問題”,擬載入與被載入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在辦理變更登記或備案時,須先行消除載入情形並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被永久載入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還會被正式列入“黑名單”,不予辦理變更登記、備案和提交年度報告手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也將被限制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大幅放寬
市工商局行政審批處處長李瑞海介紹,除另有規定外,將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這也就表示,從理論上,除另有規定外,1元錢也可註冊公司。
同時,除另有規定外,公司將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設立(增資)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也將不再限制,公司實收資本也將不再作爲工商登記事項。李瑞海表示:“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制變認繳制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股東(發起人)須對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行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發起人)對註冊資本繳納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方案》實施後,公司註冊時註冊資金爲認繳,既可爲10萬元也可爲500萬元,既可約定1年內繳足也可約定20年繳足。”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舉例道。不過,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也提示,在以往的市場交易中企業的註冊資本往往是企業實力的體現;但改革後,交易人應更關注企業的實繳註冊資本,而不是註冊時登記的認繳註冊資本。
許可經營項目可獲“籌建執照”
對於食品生產經營、藥品經營等涉及前置審批的許可經營項目,《方案》也進行人性化改革,設立了許可經營項目籌建登記辦法。
按規定,對涉及前置審批的經營項目,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申請人在取得前置審批文件、證件前,可憑承諾向申請經營範圍爲項目籌建的營業執照。市場主體取得項目籌建營業執照的,在取得前置審批文件、證件且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前,不得開展籌建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但可從事一般經營項目。
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以開辦一家餐飲有限公司爲例解釋道:“企業可向工商部門申請到在經營範圍中標有‘餐飲項目籌建’的營業執照,隨後可憑這一執照進行設備購買、人員招聘等前期準備,待達到相關要求標準後向相關部門申請核發相關許可證,再持相關許可證至工商部門變更登記。”如此,便解決了許可經營項目辦理中,先證後照還是先照後證的問題,方便了市民。“而在取得前置審批文件、證件且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前,取得項目籌建營業執照的餐飲有限公司雖不可銷售餐飲,但可從事如百貨銷售等一般經營項目。”(記者萬紅實習生李思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