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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8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2014年將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減輕人民羣衆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在參合(保)羣衆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國務院醫改辦近日發出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啓動試點工作。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尚未制訂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臺有關文件;要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宣傳和政策解讀,使羣衆真正瞭解這項政策的實惠,能夠“求助有門”;加大對合規醫療費用界定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加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爲和費用。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員滿意度等爲主要內容的商業保險機構考覈評價辦法。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對違法違約行爲及時處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絡優勢,爲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羣衆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
北京落點
北京市民今年起可享大病醫保
北京去年年底出臺城鄉居民大病醫保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在發生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大病醫保,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結算一次。雖然其他省份設封頂線,但北京市大病醫保將不設封頂線。
市醫改辦主任韓曉芳表示,該政策雖是今年起實施,但2013年因大病花了高額費用的居民,同樣可以享受這一福利。
此次大病醫保政策面向兩類人羣:第一類爲參加本市基本醫保的城鎮居民,第二類爲參加新農合醫療的鄉村居民。辦法中規定,居民享受大病醫保必須滿足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病,二是發生的費用必須在基本醫保報銷範圍內。在這兩個前提下,城鄉居民在享受完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當個人的自付部分超過“起付金額”,便可享受大病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