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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不法分子可僞造微信頭像、暱稱進行詐騙”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流傳。針對用戶擔憂,微信客服表示“未聽說類似情況”,並建議受損失的用戶及時報警,加強鑑別、防範。
這則在微信朋友圈中不斷被轉發的消息稱,“微信5.1版本上線了,卻暴露出一個漏洞:別人可以下載你的微信頭像,然後將暱稱改爲你的暱稱,完全冒充你,讓其他人無從分別。”該消息稱,不法分子可以利用這一點,要求好友轉賬、匯款,成爲微信詐騙新渠道。
針對這種說法,有用戶致電微信客服尋求“真相”。客服人員表示,該平臺並未接到過此類詐騙情況的舉報,也沒有聽說過這種詐騙方法。客服人員建議,用戶可以查看微信好友“微信號”而非暱稱,因爲微信號是不可重複、僞造的。
那麼通過僞造微信頭像、暱稱方法進行詐騙,究竟能否實現呢?有用戶嘗試將自己微信頭像與暱稱改爲與其好友一樣,改動過程順暢,並沒有審覈、重名提醒機制,順利改成該熟人好友的“克隆”賬號。
然而,技術人員認爲,此方法並不“新鮮”。金山毒霸安全專家李鐵軍指出,類似的仿造、僞造情況此前在QQ和微博都出現過。
一位不願具名的技術人員透露,從微信應用的生態規則來講,用“僞造頭像、暱稱”方式詐騙不大可能。首先,微信是基於熟人的社交工具,詐騙分子若以此行騙,需要與受害方、被仿造身份一方均是熟人好友關係,這就大大減少了行騙成功的可能性;其次,這種行騙方式往往費時費力,還需要針對不同好友關係定製暱稱和頭像,並非一般詐騙需要的快捷途徑。
用戶如何防止被“僞造頭像、暱稱”手段迷惑呢?安全專家李鐵軍建議,微信用戶可以給好友添加備註姓名,並謹慎添加陌生好友,謹慎處理涉及錢財等信息。
著名維權律師邱寶昌表示,造成詐騙後果的情況的確應當及時向警方反映,但作爲提供服務、平臺的企業,微信也應當積極彌補技術上的缺陷與不足;在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爲發生之前,企業應未雨綢繆,盡到明確告知風險的責任。(李崢巍、張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