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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官方微信“統計微訊”昨日發文,迴應網友對此前發佈的“城鎮高收入組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6萬元”的疑議。
統計微訊解讀文章指出,人均可支配收入代表家庭中就業者和未就業者的綜合平均收入水平,不是就業者的平均收入。以三口之家爲例,按照高收入組標準計算,全家可支配收入約17萬元(3×56378元),家庭中2人就業,就業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8.5萬元。
統計微訊解讀文章強調,國家統計局使用的可支配收入指標,是指從總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支出等內容後,可直接用於家庭消費或儲蓄的那部分收入。
國家統計局此前公佈了201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26955元,其中高收入組爲56389元,一些網民感覺高收入組人均收入偏低。
統計微訊解讀文章指出,國家統計局發佈的高收入組是指,將城鎮調查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序分成五等份,其中排位最高的那一組就是高收入組。換句話說,高收入組是指全國城鎮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羣體(以戶爲單位),約有1.5億人口,不是大家心目中的百萬富翁、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