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昨天(21號)從天津市地方稅務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號起,本市已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政策規定,實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對企業和事業單位年金繳費環節和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環節,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年金受益人於退休後實際領取年金時納稅。
所謂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統稱補充養老保險,是類似於公積金形式的繳存項目,退休後纔能領取,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繳存比例約為工資總額的5%-10%。目前,本市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佔全部職工比重不到10%。稅務部門表示,實施年金延期征稅政策,有利於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及商業保險,優化收入分配格局,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