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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中有當律師的,接了案子去法院複印卷宗是經常的事。根據相關規定,卷宗只能在法院內部複印,而不少法院複印一頁卷宗收費是0.5元。有的案子卷宗很多,因此有時複印花費達幾百元。
據瞭解,現在街面上經營的打字複印店複印一頁A4紙,收費一般是1毛至3毛錢。雖然相比經營性的複印店,法院複印一頁紙只多了兩三毛錢,但問題是,法院不是營利機構,爲什麼要多收這幾毛錢?況且,許多法院尤其是城市的法院和經濟發達地區的法院,每年受理的各類案子數量成百上千,每頁賺幾毛錢,日積月累,法院收取的複印費不是一筆小數目。
類似的問題在今日本版刊登的《高收費的文印中心》這篇來信中也有反映。設在行政服務中心內的文印中心,爲方便來辦事的羣衆打印、複印材料,收取一定的材料工本費本無可非議,但收費比經營性店鋪還高,自然會引起羣衆不滿。
其他幾封來信,反映的也都是“不太起眼”的收費問題:駕校在收了學員的學費後,又額外收取數百元的“協調費”;社區小診所收取的藥費、注射費比大醫院還高;導遊賺不到遊客的購物“小費”了,就另闢蹊徑,看客喊價,賺取差價;早在2007年,收費餐具就被中消協說“不”,但一些餐廳置若罔聞照樣收費;智能手機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方便,但過高的維修費用卻讓消費者倍感糾結。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受到國家越來越嚴格的控制,監管的力度不斷加大,亂收費現象得到遏制。然而,一些經營服務性的收費仍亂象叢生。
就拿手機維修來說。據工信部統計,我國手機用戶已超過11億,隨之形成一個巨大的維修消費市場。然而,如今的手機維修市場魚目混珠,漫天要價的情況十分嚴重。手機維修屬於專業技術範疇,目前物價部門還沒有對此行業實行指導定價。在這樣的條件下,面對不懂手機維修技術的消費者來說,一些維修人員隨意開價、隨意更換手機零部件的現象時有發生。
作爲經營服務性收費的一些機構或企業、商家,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其“經營準則”。而在收費標準缺失、監管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搭車收費、隨意收費自然在所難免。
雖然與動輒數千元、數萬元的拖車費、超載費、亂罰款等公路亂收費相比,複印費、注射費、協調費、消毒餐具費、手機維修費等這些一次少則幾毛、幾元多則幾百元的亂收費,似乎就是“小事一樁”。但這些經營服務性收費面廣量大,涉及人數衆多,事小影響大,容易擾亂人們的視線,點點滴滴侵蝕了依法經營、合規辦事的行爲準則。羣衆利益無小事,只要是不合理的收費,哪怕多收一分一釐也不允許。遏制企業、商家隨意收費的行爲,監管漏洞必須填補得嚴絲合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