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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崔文苑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今天聯合發佈《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明確,從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原歸屬中央的鐵路建設基金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仍歸屬中央;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繼續歸屬地方。
三部門還提出,改徵增值稅收入不計入中央對試點地區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收返還基數。因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發生的財政收入變化,由中央和試點地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相關規定分享或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