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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期間,市場上各種聖誕用品熱銷。然而讀者發現一些聖誕用品質量差,且“來歷”不明,令人擔憂。
近日本報接到讀者孫女士反映:“日前我帶孩子去南開三馬路的人人樂超市購物,一進入超市大門,就看到大門旁的一面牆掛滿了各種聖誕用品。聖誕帽、聖誕樹、聖誕襪、聖誕卡等聖誕用品,孩子要購買一些聖誕娃娃、聖誕帽子等。可買回家打開包裝發現這些商品做工很不好,看着挺漂亮的聖誕襪裏填充的都是一些塑料泡沫,出於衛生考慮,我把買來的聖誕帽等孩子佩戴的東西過水洗了一下,發現商品遇水掉色挺嚴重的,於是我仔細看了看外包裝,居然沒找到廠家信息。出於對大商家的信賴,這些聖誕用品我就沒在路邊攤買,到大超市購買。”
接到反映後,記者來到該超市察看,這裏出售的聖誕用品涉及聖誕帽、聖誕襪、聖誕節面具、聖誕樹、聖誕彩燈等數十種商品,記者看到每一樣商品後發現商品包裝上印有“XXXX禮品產地:廣東執行標準:QB/T2893-2007”字樣,而商品包裝袋上張貼的商品條形碼又印有“西安XX商貿有限公司執行標準:QB/5667-2007”字樣,記者看到一些紡織品聖誕帽、襪等商品並未發現產品面料材質等信息,所有商品未發現“廣東”的任何生產廠家信息。
記者於是又來到多家超市察看,發現其他大型超市售賣的聖誕用品同樣問題不少,記者在河西區的一家超市看到,該超市出售的每件聖誕用品的外包裝印有“產地:浙江”而商品條碼處又印有“產地:江蘇安陽”字樣,而商品在貨架上相對應的價簽上顯示“產地:天津”,一件商品竟有三個產地。
記者走訪大衚衕小商品批發市場,從一家經營戶瞭解到,不管大衚衕還是大超市,聖誕用品七成多都是從義烏進的貨,其餘商品多半是從廣東上的貨。這種商品如果想進入大超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商戶就自己印一些外包裝,包裝上隨便印廠名廠址。
記者從工商部門瞭解到,聖誕用品目前沒有國家強制標準,但出售的商品也應遵守《產品質量法》中關於產品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產品成分等標註規定,對於問題商品工商部門表示將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