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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便捷、環保的城市公共交通,地鐵發展一直以來都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近年來,隨着天津城市的快速發展,地鐵也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形成了網絡化運營格局。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和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出行環境的要求,積極應對機動車“雙限”政策,倡導綠色出行,吸引地鐵客流,天津地鐵集團特組織開展天津地鐵吉祥物徵集活動,旨在讓廣大市民深入認識、瞭解地鐵,讓“美麗天津綠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彙集羣衆智慧,共同推動天津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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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鐵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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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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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動啓動及徵集:2013年12月22日——2014年3月22日
2013年12月21日主辦方將爲“天津地鐵吉祥物徵集活動”舉行啓動儀式,公佈本次活動的徵集要求、細則、作品提交方式、評選流程及方法、獎項設置等;在社會、高校等舉行系列宣講活動,傳遞“天津地鐵”的文化理念及本次活動的意義。
2.專家初評及複評期:2014年3月23日——2014年4月13日
爲保證徵集作品評選的專業性,本次活動將成立以天津師範大學爲首的天津市各知名高校教授、業界專家、地鐵集團相關領導組成的專家評審委員會,在大衆投稿結束後,對徵集的作品進行初評、複評及終評,最終評選出各獎項作品。其中,2014年3月23日-2014年4月6日爲專家評審委員會初評期,評選出100個入圍作品;2014年4月7日-2014年4月13日爲專家評審委員會複評期,從入圍作品中評選出20個優秀作品。
3.大衆投票及專家終評期:2014年4月14日- 2014年5月25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通過相關媒體平臺向公衆展示優秀作品,並開通投票通道。投票期內同時進行公衆投票和專家評審委員會評選,結合公衆投票和專家評選情況(雙方評選各佔作品得分比例的50%),從20個優秀作品中產生本次活動的金、銀、銅獎作品,其中金獎作品將作爲天津地鐵吉祥物進行後期製作開發。
3.新聞發佈會:2014年6 月
主辦方將最終評審結果通過新聞發佈會方式向社會公佈。
4、頒獎儀式:2014年6 月
主辦方組織頒獎儀式,對獲獎者進行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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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獎1個,獎勵8000元地鐵卡+獲獎證書
2.銀獎1個,獎勵4000元地鐵卡+獲獎證書
3.銅獎1個,獎勵2000元地鐵卡+獲獎證書
4.優秀獎20個,獎勵500元地鐵卡+獲獎證書
5.入圍獎100個,獎勵紀念品+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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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祥物須構思新穎,簡潔美觀,色彩鮮明,能反映天津地域、文化特徵並與天津地鐵“便捷、高效、速達、環保”的理念及地鐵環境相適應。
2.吉祥物應具有鮮明的個性、強烈的時代感,易於被市民接受,具有親和友好的設計風格。(注:可被賦予暱稱、性別、特長等擬人化特徵)
3.吉祥物的形象設計應易於被識別,易於被記憶。造型設計要求美觀大方,線條清晰,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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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對此次徵集活動有興趣並具備一定創意及設計能力的普通市民及專業設計工作者,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均可。
◎參賽流程
登陸北方網財經頻道或天津地鐵企業網站天津地鐵吉祥物徵集活動專欄瞭解賽事→閱讀徵集要求→下載相關材料→吉祥物方案設計及修改→下載並填寫報名表→按照要求提交作品→關注活動報道信息→媒體及網站公佈徵集結果
◎作品提交
1.網絡提交方式:作品圖稿尺寸爲A3幅面(420mmX297mm),作品需要包含彩色設計圖稿、黑白設計圖稿各一個,分辨率在300dpi,文件少於10MB,以JPG形式提交,同時以WORD文檔格式提交“天津地鐵吉祥物設計徵集”作品登記表。作品及設計說明以壓縮包形式,通過北方網財經頻道在線提交頁面提交作品,或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組委會作品專用郵箱:dtjxw2014@163.com。
2.郵寄提交方式:以郵寄或送達方式提交的作品,以A3幅面(420mmX297mm)打印或手繪,橫豎構圖均可,作品背面粘貼參賽作品登記表,同時需要提交作品的電子文件。
3.郵寄或送達作品地址:天津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天津師範大學美術與設計學院(雅藝樓)208室,天津地鐵吉祥物徵集組委會收。
報名表下載:(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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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證天津地鐵吉祥物徵集活動的順利進行,請於應徵前仔細閱讀約定事項,如提交作品參與此次活動,便視爲同意並遵守約定事項的全部條款。
1.自作品提交起至本徵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前,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對參賽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
2.所有入圍作品及獲獎作品,其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
3.主辦方單位享有對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權利。
4.所有應徵作品若有侵犯知識產權行爲,由應徵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5.所有參賽作品要求內容健康,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嚴禁抄襲、摹仿、拷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須特別聲明版權所有情況,否則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對賽事造成惡劣影響的,組委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6.應徵作品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因參賽個人、團體的其他過失而使本活動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組委會有權對參賽個人、團體採取適當措施,以保證本活動免受損失。組委會同時保留向參賽個人、團體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7.此次徵集評選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方及承辦方所有。
8.投稿人自投稿寄出之日起,視爲接受本指導書的有關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