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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各類銀行卡、會員卡又迎來積分兌換禮品或電子券浪潮。記者瞭解到,多數商家會在年底將顧客卡內的積分清零,而部分商家也將積分換購作爲鼓勵二次消費的手段之一。消費者在擔心積分不及時兌換可能“付之東流”的同時,也應警惕“被消費”的陷阱。
“50積分,可以兌換一包銀耳,想要換靠墊,需要150積分。”記者日前在本市一家連鎖超市看到,不少消費者前來兌換禮品。家住紅橋區的趙女士卡里只有130個積分,爲了兌換在她看來性價比更高的靠墊,不得不在超市又買了兩百多元的東西。記者採訪發現,使用積分會員卡消費的以女性市民居多,每到年底,較低的積分總是讓她們覺得很“雞肋”,所以經常是“抓緊補分”,陷入了“被消費”的怪圈。
除了“被消費”外,還有些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積分就“不見了”。市民陳先生反映,他經常到家門口一家超市購物,去年原本存了1000積分,但到今年初就全都“不見了”,詢問店員才得知是被清零了。今年他早早前去兌換,以免再次被清零。
記者瞭解到,有些商家會在積分清零前發短信或打電話提醒顧客,也有很多商家只是在店中張貼一份公告,不會主動通知消費者本人。還有部分商家表示,“積分清零是行規”,一般不會特別說明,時間一到系統自動將顧客的積分清零。業內人士分析,商家在制定積分獎勵規則時不免帶有促使消費者爲了積分而更多消費的因素存在。消費者應當仔細瞭解積分卡的各項服務條款,不要輕信商家和促銷員的口頭承諾。在避免積分在不知不覺中“被清零”的同時,也要從自身實際需求出發,警惕盲目購物掉入“被消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