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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二中院開庭重審離職空姐海外代購逃稅案,重審後做出判決,以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李曉航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將已經取保候審的李曉航收監。其餘兩名同案犯被判有期徒刑2年4個月和2年6個月。
“代購逃稅第一案”折射海外代購產業鏈硬傷,一時間,海外代購隱祕潛規則的討論塵囂甚上。全行業進入海外代購業的冷思考。
業內人士認爲,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從事海外代購不法商家不走海關程序並逃稅行爲的懲罰力度,第三方電商平臺應加強對入駐商家的監管,同時承擔法律責任,監管部門亟需規範電商業。
明年海外代購或超千億元
海淘增速117%
當網絡代購由一種社會現象,成爲一個新興行業時,其背後折射出的缺陷發人深思。
事件回顧到兩年前,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離職空姐李曉航從韓國免稅店買回化妝品,放到淘寶店上銷售,短短一年內,李曉航通關29次,成功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109萬元。
去年7月李曉航一審被認定偷逃稅款超百萬,被判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50萬元,李曉航不服上訴。今年5月北京高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12月17日此案重審宣判。離職空姐事件以涉及金額之大、範圍之光被業界冠以“海外代購逃稅第一案”。
而在海外代購這個活躍的灰色地帶,李曉航事件並非首例。今年2月,上海一中院就一起兩名淘寶店主境外代購700餘件商品偷逃稅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底,網上代購店主于娟因走私安利化妝品、保健品兩噸,被揚州中院判有期徒刑三年。
由於部分國外產品在國內還沒有廣泛的鋪開,渠道、網絡建設不全,海外代購近年來越發興盛。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2011年、2012年,中國海外代購市場交易規模分別達到120億元、265億元、483億元,預計2013年海外代購的交易規模將有望達744億元。而業內人士預計,2014年海外代購或將超千億元。
僅去年,遠高於國內網購64.7%的增速,國內消費者僅通過支付寶實現“海淘”消費的規模就同比增長117%。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申正遠認爲:“海外代購的興盛是爲了規避國內高昂的關稅,同時產品價格也相對較高。當前我國正在加強對代購逃稅的打擊力度,同時國外品牌商家也開始加大對我國的投資力度,特別是對國內電商的參與,這將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市場並加大市場產品的供給,從而減少海外代購的風險收益。”
海外代購產業鏈存隱患
監管部門亟需規範電商
海外代購看似便捷,然而對消費者而言,產品品質、質量以及售後服務等均是海外代購產品存在的風險,產業鏈各環節問題重重。
國內知名電商法律專家張延來表示,海外代購是兩個買賣合同關係,代購者作爲賣方,可能出現的潛在法律風險,包括稅收、行政監管、知識產權以及消費者權益等。衆多代購商家在交易過程中存在違規操作等諸多問題,遊走在法律“紅線邊緣”。
目前,海外代購發展趨於成熟,產業鏈雛形顯現,形成了由買方、代購方、物流、平臺方和賣方等多方參與完成的跨境商品及服務交易模式。
而僅爲代購行爲提供技術平臺支持的“第三方代購平臺”,國內法律並沒有出臺其預先承擔產品審查義務的相關強制標準,相關部門在接到權利人的投訴後,難以採取必要措施。張延來認爲,此類平臺應該就侵權行爲與實際侵權人一道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按照相關規定,位列海外代購首位的化妝品要收50%進口稅,而數碼產品、手錶類徵收30%的進口稅,金銀首飾及文化用品等商品徵收稅率最低爲10%。除了進口關稅,目前我國進口產品進入流通環節還要收取17%增值稅。
網絡代購從業者通過“海淘”在種種渠道避開了高額的稅收費用,鋌而走險,無疑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走私行爲。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從事海外代購不法商家不走海關程序並逃稅行爲的懲罰力度,第三方電商平臺應加強對入駐商家的監管,及時取締售假行爲。同時,國家應對海外代購相關細則作出更明確的法律規定。
申正遠告訴記者,國外奢侈品對國內電商的重視與投資力度、參與熱情並不高,而國內消費者對奢侈品牌的青睞使海外代購、電商銷售的現象出現。對電商而言,一方面其對商家的經營資質檢查需要加強;另一方面監管部門亟需規範電商行業,加強行業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