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期證監會密集推出相關規章制度,如IPO新政、借殼新規等,每一項都引起市場高度關注。上週五,滬深證券交易所亦分別出臺三項通知,除了涉及市值配售與網下發行外,如何防範市場的“炒新”也是其中之一。
其實,此前滬深交易所就出臺過相關措施,但效果卻有限,市場炒作新股的行爲依然我行我素。投資者熱衷於炒作新股,與市場的“投資文化”有關,與市場的投機氛圍有關,更與之前A股市場“重籌資,輕回報”的風氣關係密切。而一旦這種“文化”在市場中形成,單靠監管部門出臺一個通知,顯然是無法徹底扭轉的。
從滬深交易所下發的通知看,箇中並不乏亮點。比如兩個交易所均規定,新股開盤價格均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20%,也不得低於其80%。新股開盤價格“被封死”,能起到多方面的效果,一是防範新股的炒作風險,有利於給市場的“炒新”熱降溫;二是防止新股暴利現象發生,以往新股動輒漲幅超過1倍的情形將成爲歷史;三是有利於抑制新股“三高”發行。當新股暴利不再時,投資者追逐新股的熱情無疑會受到影響,進而傳導到其發行價格上。
當然,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特別是在IPO暫停已超過一年的背景下,新股上市在引起市場關注的同時,肯定會吸引資金的關注。因此,雖然滬深交易所均推出措施意在抑制市場炒作新股的行爲,但新股很有可能還是會受到市場的炒作。
對於那些盤子較小的新股而言,中小散戶的力量足夠引起股價的巨幅波動,這已爲市場多次證明。事實上,中小散戶炒作新股只是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爲,監管部門需要做好投資者教育與警示風險的工作。而抑制市場“炒新”的重點,則應放在監管異常交易行爲上。
新股因爲存在“新”的特性,沒有套牢盤,更有利於資金進行操縱。大資金、大機構可以利用其籌碼優勢、資金優勢將新股玩弄於股掌之間,進而“魚肉”中小散戶。比如其可利用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頻繁申報撤單等方式,左右新股的價格,或者利用多個證券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或者持巨資大量買進新股等,都屬於異常交易行爲,其危害性自不待言。抑制市場的“炒新”行爲,如果不能對異常交易行爲實施嚴厲監管,“炒新”者就會變本加厲,進而損害到其他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