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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爲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的表述成爲業界關注焦點,這是中央首次把防控地方債務風險列爲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業內人士認爲,只有在關上一大堆隱性的後門的同時,打開一扇更陽光更通透的前門,才能讓地方政府的融資更安全。
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將被約束
會議明確指出,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各項工作。加強源頭規範,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明確責任落實,省區市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強化教育和考覈,從思想上糾正不正確的政績導向。
在專家看來,特意把防控債務風險列入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說明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確比較嚴重。“加強源頭規範”“政府要對本地債務負責”的提法,意味着將來要靠制度框架來加強管理。
平安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石磊表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透露出信息之一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將被約束,擴張性的基礎設施投資也許會減速,政府主導的投資也將下降。積極財政和穩健貨幣的內涵已發生變化。
海通證券宏觀債券首席分析師姜超說:“要防控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從增量上看,應控制新增債務,這意味着2014年的貨幣政策不會放鬆,社會融資增長將受限制,未來地方投融資和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也將面臨重大變化。”
根據上一輪審計結果顯示,2010年末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爲107174.91億元。今年8月審計署開始了新一輪的全面審計摸底,但截至目前,數據仍未公佈,這使得市場人士猜測審計結果可能不容樂觀。業內人士認爲,雖然我國政府債務處於可控範圍,但一些區域性和結構性問題無疑值得警惕。
隱蔽融資方式風險更大
除了傳統銀行信貸、城投債這些相對透明的融資渠道外,地方政府債務近幾年越來越多地與信託、資產管理、私募等金融機構發生聯繫,而且“借新還舊”的滾雪球借債特性愈演愈烈,風險的傳染效應正在增強。融資方式多元化和複雜化也使得地方政府性債務更加隱蔽,風險埋藏更深。
近兩年來,地方政府融資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以信託爲代表的“影子銀行”,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信託對政府主導的基礎產業配置規模達到2.49萬億元,直接爲地方政府融資的信政合作業務規模達到8238.78億元。
衆所周知,信託融資成本至少在10%以上,期限只有1-2年,而地方政府的基建項目大多難以在規定期限內產生足以償付本息的高額收益,只有“借新償舊”才能緩解流動性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關監管部門陸續出臺一些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後,通過信託融資的難度有所提高。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大量轉向有限合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產管理計劃甚至P2P網絡借貸融資。
這類產品與信託在操作模式上相類似,產品投向多爲保障房、安置房項目、城市建設工程項目等,投資門檻低於信託,投資者很容易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買到。在業內人士看來,這類融資機構受到的監管力度相對較弱,項目資質往往不佳,融資成本比信託更高,潛在風險更大。而且,這些融資渠道“潛伏”頗深,到底產生了多大規模的債務,至今沒有數據可考。
疏堵並舉建立陽光投融資體系
化解這樣一個規模龐大、錯綜複雜的地方債務問題,同時又要滿足地方政府持續的融資需求,需要極高的智慧。梳理近段時間決策層的表態可以看出,一條疏堵並舉的治理思路正逐步清晰。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中央組織部近日印發的《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把政府負債作爲政績考覈的重要指標,強化任期內舉債情況的考覈、審計和責任追究。
剛剛閉幕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又提出,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在完善法律法規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
可以說,在源頭上堵住盲目發債、算清地方政府“糊塗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完善法律法規、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如是,地方政府發債才真正可行。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安國俊對記者說:“發行市政債,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問題已是大勢所趨。向市政債轉型,改變的不僅僅是發債主體,因此必須要讓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徵信體系和保險擔保等機制儘快完善起來,要關上一大堆隱性的後門,打開一扇更陽光更通透的前門,這樣才能讓地方政府的融資更可控,更安全。”
地方債
統計數據顯示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信託對政府主導的基礎產業配置規模達到2.49萬億元,直接爲地方政府融資的信政合作業務規模達到8238.78億元
上一輪審計結果顯示,2010年末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爲107174.91億元
今年8月審計署開始新一輪的全面審計摸底,截至目前,數據仍未公佈,預計審計結果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