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鱉甲等甲魚骨是中國傳統中藥材,國家藥典規定鱉甲入藥必須現殺取用。浙江海寧和平湖等地公安機關近期破獲非法收購病死甲魚骨冒充藥材倒賣的案件,數十噸經加熱熬製、化學腐爛得來的病死甲魚骨流入市場。
浙江是甲魚養殖大省。其中嘉興、湖州和杭州三地產量較大。近期,浙江海寧公安搗毀了一個非法收購和倒賣病死甲魚骨的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此前兩個月,浙江平湖公安也破獲了一起類似案件,抓獲13名犯罪嫌疑人。兩地公安共扣押8噸病死甲魚骨。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從事非法收購和倒賣病死甲魚骨已經有六七年,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分別有人負責收集、中轉、運輸、倒賣。這些病死甲魚骨流向了安徽、江西和海南等全國多地的中藥材市場。經兩地公安調查,這些不法分子倒賣的病死甲魚骨達40噸。
據他們交代,很多中藥材市場收購甲魚骨的藥材企業和廠家也知道這些是病死甲魚骨,“病死甲魚骨量大、好收集,而且成本低”,雙方都“受益”,已成行業的“潛規則”。
國家藥典規定,鱉甲入藥必須現殺取用,《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試行)》也規定,“禁止將中毒、感染疫病的藥用動物加工成中藥材。浙江省中藥與天然藥物研究所高級工程師何厚洪說,病死甲魚骨的藥效會大打折扣,起不到原有的滋陰補腎、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而且極有可能染有細菌和毒素,對人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
平湖公安部門委託當地疾控中心對查獲的病死甲魚骨檢驗發現,被沒收的病死甲魚骨中含有“沙門氏菌”“變形桿菌”等致病細菌。
記者實地走訪了浙江海寧市、德清縣、嘉善縣等甲魚養殖密集地區。多位養殖戶向記者承認他們出售過病死甲魚骨。海寧市許村鎮一位養殖戶說,溫室甲魚容易得病死亡,部分死甲魚被打撈出來,他們隨手扔在溝裏,會被人撿走,也有養殖戶拿去賣。另外部分死甲魚則會被其他甲魚吃掉,最後剩下骨頭在塘底,每次清塘的時候順手賣掉,“專門有人來收”。
浙江平湖市公安局曹橋派出所副所長顧建珊說,他們調查取證時在現場看到:幾間農民房的院子裏堆放着數口大缸,缸裏裝滿了病死甲魚,蒼蠅和蛆在缸裏和院子裏亂爬。還有一些死甲魚直接被投在化糞池、豬圈中,以便加速腐爛獲取甲魚骨,令人作嘔。
從病死甲魚處置到病死鱉甲收購、販賣、入藥,涉及漁業、工商、藥監等多個監管部門,不過多個監管部門直言“沒辦法”。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漁業處副調研員劉定康表示,目前浙江對病死甲魚處理有規定,如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大型養殖場自建設施處理、小養殖戶分散處理等,但由於管理還不是很規範,病死甲魚和甲魚殼的亂丟亂扔現象時有發生。
據浙江海寧、平湖兩地民警介紹,按照相關規定,很難對出售病死甲魚的養殖戶進行處罰,發現出售情況時也只能對他們進行教育。
目前,中藥市場準入門檻低、監管難到位。藥監、工商等部門表示,單純靠市場監管沒辦法堵住病死鱉甲入藥的渠道,需要企業加強內部管控並從病死甲魚處置這個源頭做好防範。國家規定,藥企應設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中藥材生產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和質量監控,但在利益面前,不少企業對病死甲魚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令其堂而皇之進入藥材,最終流入患者口中。
中藥材監管的各個環節如同虛設,監管部門將解決之道定位於源頭管控。專家建議,儘快將病死甲魚處置納入到病死動物處置之中,在集聚的養殖區,延伸收集網絡和收集點,建立完善的收集、運輸和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