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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銀行”無疑是今年最令民間資本振奮的字眼。截至目前,有近40家民營企業提出申請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超過30家民營銀行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名稱預先覈准,民間資本掀起了一股爭相開辦銀行的熱潮。與此相呼應,民營銀行概念股在資本市場上一再受到熱捧。如近日神劍股份發佈公告稱,將參與投資設立大江銀行,消息一出,第二天股價一路上漲了7.7%。
今年以來允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的政策頻頻出臺,陸續揭開了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大幕。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11月,銀監會對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爲中資商業銀行發起人列出了准入條件。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再次提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目前我國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不足,導致金融資源分佈不合理,未來應當發展更多民營中小金融機構。”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以民間資本進入銀行爲例,多元化的資本結構會不斷促使銀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而且這些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中小型民營銀行,經營策略、市場定位與大型銀行不同,他們更願意服務這些企業。鼓勵民營銀行的發展,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
民營銀行可能面臨的風險一直牽動着監管部門的神經。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近日表示將堅持“純民資發起、自願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訂立生前遺囑”等原則,推動民間資本有序進入銀行業,引導民間資本探索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
業內專家指出,在新的原則下,對民營銀行實現有限牌照意味着民營銀行只能在一定區域內吸收機構大額存款,而不能吸收普通公衆存款,這能有效防範民營銀行經營風險,保證民營銀行專注於服務小微企業。“在放寬民營銀行准入門檻的同時,也要加快推出與此相配套的金融體系基礎制度,包括存款保險制度、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等。”連平說。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