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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一家自保公司中石油專屬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即將開業。對此中國保監會已經擬定《關於自保公司監管有關規定的通知》(下稱“通知”),作為自保公司申請、開業、監管的暫行辦法。
通知規定,自保公司的成立須由保監會批准,由一家母公司單獨出資,或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資,注冊資本與公司承擔的風險相匹配。出資人的資產總額應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且為主營業務突出、盈利狀況良好的大型工商企業。
根據2012年全球企業資產排行榜進行測算,除金融企業外,中國境內企業滿足該標准的公司大約有50家,並且已有多家公司表達申請意願。
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認為,對設立自保公司的企業設立一定的准入條件,是為了保證自保公司具有一定規模的保險業務基礎和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以穩定自保公司的日常經營。
目前保監會對於設立商業保險公司的條件較為嚴格,市場准入速度較慢。此次制定和公布自保公司的設立條件,為准備設立保險公司的大型工商企業提供了另一個渠道。同時,規定准入條件也可以防止在政策發布初期,引發企業為獲取保險牌照而集中申請設立自保公司,不利於自保市場初期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自保公司的業務范圍為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財產保險、員工的短期健康保險、短期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該項規定相當於允許自保公司在開業同時經營全部財產保險業務,以及第三領域業務。這有別於新設的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根據保監會規定,新設財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實行分級分類,意味著新設公司開業時只能經營部分險種的財產保險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放寬自保公司業務范圍,是為了保證自保公司有一定的業務基礎,同時通過多險種的經營,可以增加自保公司業務收入,擴大企業的自保覆蓋面,分散自保公司自身的經營風險。同時,保監會允許自保公司可以在不設立省級分公司的情況下,經營標的屬於母公司的當地財產保險業務,這也是對現行分支機構管理政策的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