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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3800萬人中斷社保的現狀,“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被管理層提上了日程。
11月中旬,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指出,要“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稱:“此次降費率不含個人繳費部分,僅限於企業繳費費率,但至於具體降低多少費率還需進一步計算,暫不明確。”
問題是,這樣調整下來,真的能促進社保繳納積極性嗎?一旦費率下調,養老金池子裏的水會不會變少?
“即便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也無法緩解中斷社保的現象,因爲個人中斷社保的主要原因是無法順利轉移而並非費率太高。”人社部專家、中山大學嶺南學院教授申曙光對本報記者表示,社會保險費率一旦降低,勢必對養老金缺口以及當期支出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社保繳費成企業大負擔
我國的社保費率過高,這已是個不爭的事實。
依據相關統計,我國企業、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的五個險種,總費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個人負擔11%,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不計在內。而世界125個國家中,只有11個國家社保費率超過40%,中國是其中一個。
據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介紹,機關事業單位尚未改革完畢,大都不進行社會保險的繳納;因此,企業纔是社保尤其是養老基金的主要貢獻者,但高費率導致企業用人成本高漲,參保積極性不高,最終造成徵繳難、增加執法成本等各種問題。而這或許也是“只降企業繳費費率,不調個人”的原因所在。
多年來,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反映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率總體負擔較重,企業難以承受。
全國工商聯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在分析企業遇到的主要困難時,依次列出的是融資、原材料價格和勞動力成本,而社保費率高,是企業普遍反映的問題;爲此,全國工商聯近幾年全國兩會的團體提案中多次涉及降低社保費率的內容。
10月中旬,人社部與多套養老方案設計者們進行的內部研討會同樣將該問題作爲了議題之一,並就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率的問題達成共識。
記者瞭解到,目前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險種:養老保險費率企業負擔20%;醫療保險企業繳費率全國平均爲7.43%;失業保險企業負擔2%;工傷保險費率是0.5%-2%,平均超過1%;生育保險費率0.68%。
從數據上來看,養老保險在所有費率中的佔比最高,而這也是記者採訪過程中衆專家認爲最有可能降低的部分。
記者同時瞭解到,面對我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已累計結餘7600億元的事實,此險種費率進行調整的可能性也相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