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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週末證監會正式公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並由此宣佈暫停長達13個月之久的IPO開閘以來,從發行人到中介機構,新股發行鏈條的每一個責任主體正在迅速地進入新的節奏。而在以券商爲代表的中介機構當中,在新的發行體制下,正在形成對於新股發行市場全面的變革預期。
按照證監會此前公佈的口徑,新股發行改革意見公佈後需要一個月左右時間進行相關準備工作纔會有公司完成相關程序,預計到2014年1月底約有50家企業能夠完成程序並陸續上市《經濟參考報》記者瞭解到,在目前已經過會的83家中,多數券商都希望能趕在第一批完成上市發行。一家擁有數個已過會項目的南方某券商表示,將爭取在明年1月份將所有已過會項目全部完成發行上市。主要是考慮到發行定價的原因:在後期760餘家排隊企業陸續審覈的情況下,考慮到新的發行體制對於新股定價的限制,時間拖得越往後,將在發行定價上越不具有優勢。
“夜長夢多。”一位已經通過發審會的企業的董祕認爲,目前已經通過發審會的83家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大多數已經過會企業將會選擇在第一時間完成新股發行。不僅如此,考慮到發行人上報的財務數據的有效期是六個月,最多再延長一個月,這也意味這些公司如果不能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發行,將不得不補充申報2013年半年報以後的數據,將大大增加工作量和不確定性。
實際上,除了可能迎來的快速的發行節奏之外,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給中介機構帶來的,更爲深刻的則是未來整個IPO行業的變化。南方一家大型券商的負責人5日表示,新的發行制度在給予中介機構更多的權利和自由的同時,也大大強化了其責任,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整個行業以及從業者能否適應這種巨大的變化仍然有待觀察。北京一家券商的保代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新制度下對中介機構的懲罰力度大大加強,對於整個保薦行業來說,風險大大提高了。他預計,在未來一段時間,中介機構遭到處罰將成爲常態,投行的工作重心也將從“服務證監會”向“服務投資者”轉變,對客戶的遴選能力和遴選方向將直接決定保薦機構的風險和未來的市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