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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猝死不賠算不算霸王條款
關於猝死是否屬於意外險賠付范圍爭議一直非常大,也經常發生一些理賠糾紛。此次《新標准》將猝死列入到了免責就引起一些投保人的不理解。"造成糾紛的原因,主要是普通老百姓理解的‘意外’與意外險合同中的‘意外’有明顯出入。很多人認為的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的意思,猝死是不能事先想到的,因此意外險應該賠償。"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昭鵬這樣說,"保險合同中對意外有另一番解釋。傷害必須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來的、劇烈的、偶然發生的事故,只有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纔能構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所謂‘外來’,是指傷害純系由被保險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擊、蛇咬、煤氣中毒等等。如果傷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則不屬意外事故。因此,猝死的發生是由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導致,通常是得不到賠償的。因此,也不算是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