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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內鬥風波後,上海家化又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被推到風口浪尖。雖然前董事長葛文耀在微博中力證上海家化的清白,但從“小金庫”傳聞,到董事長辭職,再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事件發酵過程中,公司股價持續下跌,投資者蒙受損失。
數據顯示,9月18日,上海家化公告葛文耀辭職之後,上海家化股價一路下跌,至今跌幅達到25.82%。律師認爲,根據相關規定,投資者已經可以展開索賠行動。
11月21日,上海家化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公司涉嫌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稽查。同日,上海家化還公告稱收到上海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指出,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且權益受損的投資者都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上海證監局認定,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與吳江市黎裏滬江日用化學品廠發生採購銷售、資金拆借等關聯交易,存在未依法披露關聯交易、未進行審議及2009年度累計3000萬元資金拆借關聯交易未依法披露等問題。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上海監管局已認定上海家化多項信息披露違規行爲,證監會立案公告意味着事態升級,上海家化免於處罰概率很小,一旦證監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損失。
宋一欣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初步確定上海家化虛假陳述實施日爲2008年4月;虛假陳述揭露日爲2013年11月20日(即公告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上海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因此,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間曾買賣過、並在2013年11月2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上海家化股票,且存在虧損或推定虧損者,均可以索賠。
作爲前董事長葛文耀對於上海家化被立案調查的事件十分關注。11月21日至今,葛文耀圍繞上海家化被調查的事宜共發17條微博。葛文耀雖然接受了監管機構對於上海家化與吳江廠之間關聯交易的認定,但極力否認家化存在信披違規。他在微博中表示,“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由覈准制改爲註冊制,核心問題是信息披露真實性,所以證監會要嚴查信息披露違規行爲,爲註冊製作準備。當然要看是否有意隱滿信息,沒披露的信息中有無違規,違法,還有這信息沒披露會否影響投資者判斷,我相信家化這次雖‘中槍’,但這三種情況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