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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8點多,住在西青區芳溪園的熊先生來到家門口的世紀聯華超市楊樓店購物,由於經常在該超市購物,熊先生辦了會員卡。結賬時一共130多元,刷卡付費後,熊先生的手機接到了付費提示短信,可這時超市的POS機死機了,無法打印出小條。雙方爲此發生爭議。轉天超市來電稱購物款已到賬,可以去拿東西。熊先生要超市出具書面道歉材料,但被拒絕。昨天,熊先生將情況反映給本報。
市民:POS機死機害我跑兩趟
熊先生說:“我明明接到短信提示說付費成功,但超市不讓我拿東西,我於是打110報警。警察趕到調解,最終超市表示轉天給答覆,我把東西先留在超市。我正常消費,因爲超市POS機壞了害得我跑了兩趟,還生了這麼多氣,我認爲超市有責任。我是這家超市的會員,希望超市給我一份書面道歉材料。”
超市:POS機爲啥死機不清楚
昨天,記者就此聯繫了該超市,工作人員稱,事發當時POS機確實沒有記錄、沒有小條、也沒入賬,“我們要保護員工,萬一東西拿走了卻沒入賬,員工是要賠償的。我們跟顧客說東西先放超市,我們出證明,轉天查詢入賬了再來拿,顧客不同意;我們說拿東西也可以,但要把顧客的證件複印一下,顧客也不同意。”超市方認爲,這件事涉及出賬銀行、入賬銀行、超市和顧客四方,“我們轉天向銀行查詢,款已到賬。爲表誠意,我們在電話裏一再抱歉,而且表示會給顧客小禮品,可顧客非讓我們寫道歉材料。”超市對此表示不認可,因爲“我們沒說過一句冒犯顧客的話”,至於POS機爲什麼死機,超市稱:“POS機是銀行裝的,我們也在跟銀行協商。POS機不是經常出現這種情況,到底怎麼回事誰也說不清楚。”
律師:可向超市銀行一併索賠
天津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衆曉律師事務所任秀福律師認爲,熊先生到超市購物,與超市之間是買賣合同關係,“在合同法相關規定裏,沒有出現問題書面道歉這項義務,因此熊先生堅持要超市書面道歉於法無據。”任秀福律師表示,如果熊先生認爲這次購物給自己的時間和精力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可以進行索賠。熊先生可向超市單方提出索賠,也可把安裝POS機的銀行一併列爲索賠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