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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國新辦召開發布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介紹,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主要是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將企業的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通過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目前正在建設之中。
張茅說,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目的就是要落實改革的嚴管,既立足於主體信息的公示,又對企業披露信息起到監督作用,可以有效實現信息資源的社會共享,從單一的部門監管,擴充到全社會各方面參與的監管。
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注冊資本登記制度的改革,以及整個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包括其他方面的改革,整個信用信息系統對社會來說應該是一個基礎,是經濟管理的基礎,也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不僅僅是工商登記制度,包括個人的行為,也需要通過信用信息系統來進行管理。這對於個別企業誠信缺失的問題,應該說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誠信體系的建立,個別企業誠信缺失的現象會越來越少,因為一旦產生,它付出的成本會很高,大到企業承擔不起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