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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註冊登記制度有關工作。未來,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將改爲認繳制,那是否意味着一塊錢就能辦公司?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認繳制並不代表沒有條件、不用花錢就可以辦公司。
張茅解讀,"一塊錢辦公司"是一個形象的比喻,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需要一定的資本、需要場地和人員。完全不花錢辦公司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註冊資本認繳制實行由公司的股東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並記載於公司章程,股東沒有按規定的時間交付出資,那根據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沒有按照約定交付出資,按時交足出資的股東和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