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發改委獲悉,經市政府批准,從今年供熱期開始,我市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計價,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爲40元,上調4元。居民熱價暫不調整。據悉,本次調價的主要原因是爲緩解燃氣供熱在全市集中供熱中所佔比重快速增加而帶來的成本上升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