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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興業銀行認識到開展綠色金融,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重要意義。2005年,興業銀行開始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就能效融資項目開展合作,拉開了興業銀行借鑑國際先進模式,將新綠色金融理念與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有機結合的序幕。2007年10月,興業銀行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簽署了《金融機構關於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進一步強化環境風險管理理念。2008年10月,興業銀行公開承諾採納赤道原則,成爲國內首家赤道銀行。
構建專業化的管理體系
在赤道原則的指引下,興業銀行從加強決策管理、優化組織架構、完善制度建設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較爲完整的綠色金融管理體系。
在決策層面,興業銀行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成立了社會責任工作領導小組和赤道原則工作領導小組,並於2013年初將兩個小組合併爲社會責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介入了可持續發展和赤道原則實施工作,確保這項工作得以全面、徹底貫徹執行。
在組織架構層面,興業銀行從2005年成立能效融資專業團隊,2009年成立可持續金融中心,2012年將可持續金融中心升級爲總行一級部門可持續金融部,逐步完善了可持續發展組織架構。目前興業銀行總行可持續金融部組建了項目融資、碳金融、市場研究、技術服務、赤道原則審查五個專業團隊,形成集中產品創設、技術支持、資產管理、營銷組織、交易服務、業務合作六項職能於一體的資產運營平臺,並依託內部技術專才和外部專家團隊,構建技術支持體系。在分行層面還設置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統籌管理職能部門、綠色金融業務推動職能部門(分行可持續金融部)、綠色金融業務專業經營團隊以及綠色金融專職產品經理。
在制度層面,根據赤道原則要求,並結合銀監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相關指引、綠色信貸指引及興業銀行現有信貸流程的特點,興業銀行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政策》《適用赤道原則的項目融資管理辦法》《適用赤道原則項目融資分類指引》《環境與社會風險專家評審規範》等制度以及配套工具、示範文本、相關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形成“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的完整制度體系。
在業務流程和管理機制層面,興業銀行建立完善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在全面梳理、完善相關業務制度,強化制度硬約束的同時,引入配套的調查工具、分析工具、風險監測工具和法律文本,全面提升了項目風險管理工作水平。
在文化植入方面,將綠色經營理念融入企業文化。興業銀行積極將企業文化、企業社會責任和綠色金融相互融合。在內部傳遞綠色金融和企業社會責任理念,進行綠色金融能力建設,努力減少自身行爲的碳排放,推廣綠色運營。
加大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力度
在綠色金融領域,興業銀行主要創新推出了三類金融服務:第一類是節能減排融資服務,第二類是排放權交易服務,第三類是個人低碳金融服務。
節能減排融資服務
從2006年,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在國內第一家推出能效融資產品開始,後繼針對節能減排客戶不同需求和項目類型推出“8+1”種融資服務模式。目前,興業銀行所提供的綠色金融融資服務覆蓋了低碳經濟的所有領域,支持了工業、交通、建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等行業衆多可以實現節能降耗、溫室氣體減排的企業和項目。2012年興業銀行再創新推出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融資產品,將非典型意義上的項目未來收益權確權成爲標準化的擔保品,同時輔以現金流管控措施,緩解了輕資產型的節能服務公司融資擔保難題。又再次攜手國際金融公司開展節能減排貸款三期項目合作,推出中國首個專項服務於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業務融資的產品,有效推動欠發達地區實施提高能源效率、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低碳項目。截至2012年末,興業銀行綠色金融融資餘額達1126.09億元,其中綠色金融貸款餘額705.90億元,非信貸融資餘額420.19億元。
除了傳統的信貸融資產品,興業銀行還充分發揮綜合金融優勢,利用租賃、信託靈活的行業特性,拓展綠色金融服務領域。興業金融租賃公司以節能減排項目作爲業務拓展重點,當前已經初步形成了節能減排設備融資租賃方面的核心競爭力。截至2012年末,興業金融租賃公司節能減排應收融資租賃款餘額達133.97億元,佔總餘額的33.5%。
排放權金融服務
目前,興業銀行已經在排放權交易領域創設了質押融資、平臺建設、交易服務和信息諮詢類產品,以及多種服務於排放權交易各個環節的服務產品和模式,分別針對國際碳交易、國內碳交易試點、排污權交易試點等開發了專項產品和服務。
在碳金融方面,興業銀行獨立開發了碳資產評估工具,國內首創碳資產質押授信業務,爲福州市閩侯縣興源水力發電公司提供了以未來碳資產爲質押的貸款;與中國最活躍的數十家國際碳買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促成十餘個項目簽署碳減排量銷售協議(ERPA);開立國內首筆碳交付保函;爲國內首單自願碳減排交易提供了交易結算和資金存管服務。積極投身國內碳交易市場建設,搭建碳金融業務合作平臺,攜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共同拓展上海碳交易試點,目前已經與國內7家碳排放交易試點省市均建立聯繫,與其中5家簽署合作協議,在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建設、資金清算、產品開發等方面開展全面合作。
在排污權產品方面,針對國內近年來排污權交易試點體系的不斷完善,興業銀行在2012年正式推出“排污權抵押授信業務”,認可排污權抵押作爲企業融資的擔保方式,不僅幫助企業盤活排污權資產,也讓企業透過這項業務真實地體會到排污權的資產價值,調動企業對排污權資產的管理以及參與排污權交易市場的積極性,重視污染的預防與治理。同時,針對國內10個排污權試點省市分別推出了綜合性金融服務方案。
個人低碳金融服務
2010年1月,興業銀行在全國首發中國低碳信用卡,依託綠色金融積累的行業經驗,將綠色金融從企業項目領域延伸到個人消費領域,爲個人客戶實現“碳中和”提供了一條切實可行的新途徑。低碳信用卡吸引了越來越多熱愛環保的普通人蔘與到低碳行動中來,爲低碳事業引來了“活水源”。截至2012年末,中國低碳信用卡累計髮卡超過16.9萬張,累計購買自願碳減排量40593噸,相當於中和了29.2萬人乘坐飛機飛行1000公里所產生的碳排放。
綠色金融實踐成效
經過七年多綠色金融的探索和實踐,興業銀行已經在本土化的綠色金融實踐中實現了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一是綠色金融實現規模化發展。從2007年首筆能效融資項目落地到2012年末,興業銀行通過運用多種金融工具,累計爲上千家企業提供了“綠色金融”融資近2000億元,其中貸款餘額在對公信貸餘額中的佔比近10%。綠色金融業務覆蓋了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生態經濟三大領域,項目涵蓋提高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碳減排、污水處理和水域治理、二氧化硫減排、固體廢棄物循環利用等衆多項目類型及涵蓋能源、建築、交通、工業等各個主流行業,已經成爲興業銀行差異化經營最具特色的一個業務領域。
二是綠色金融實現的環境效益顯著。截至2012年末,興業銀行所支持的項目可實現在我國境內每年節約標準煤25579.06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碳6683.47萬噸,年減排化學需氧量(COD)88.65萬噸,年減排氨氮1.51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硫4.36萬噸,年減排氮氧化物0.69萬噸,年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1501.29萬噸,年節水量25579.06萬噸。所實現的年減排量相當於關閉了153座100兆瓦的火電站,或者是10萬輛出租車停駛32年,促進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的效果顯而易見。
三是綠色金融品牌影響日益加深。得益於在綠色金融領域的不懈努力,興業銀行也得到國際社會和國內各界的關注和認可。於2007年、2009年兩次獲得英國《金融時報》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評選的年度可持續銀行獎項,這也是目前國內唯一獲獎的銀行;2012年在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公佈的《中國綠色信貸年度報告2012》中排名居首;近些年多次榮獲國內主流媒體評選的“最佳企業公民”“最佳綠色銀行”“低碳先鋒企業”等多項榮譽,特別是被國家人社部、發改委、環保部、財政部聯合授予“十一五”時期“全國減排先進集體”稱號,成爲全國唯一一家獲此殊榮的商業銀行。
創新“寓義於利”的社會責任實踐方式
興業銀行近些年來開展綠色金融的實踐表明,綠色金融不是一件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事,綠色金融的商機無限,“綠色”投資一樣能換來“金色”收益。而這就是興業銀行一直以來秉承的“寓義於利”的社會責任觀,並通過創新商業模式,拓展、推廣、深化可持續發展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爲此,興業銀行提出了“寓義於利”的社會責任實踐方式,即將社會責任與銀行自身業務相結合,落實到銀行經營管理的具體環節,並且在履行社會責任中尋找商機,探求一種可持續、可發展的銀行與社會共贏的商業模式和社會責任實踐模式。基於這種認識,興業銀行將履行社會責任與銀行各項業務有機結合,以踐行企業社會責任引導經營管理活動,遵循“適度”、“發展”和兼顧“盈利激勵”三項原則,提倡公益創新,循序漸進、因地制宜地拓展、推廣、深化可持續發展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
而興業銀行近些年在可持續金融方面的實踐也充分證明,秉持綠色理念,以寓義於利的方式將銀行社會責任與業務轉型、金融創新進行有機結合,着眼可持續發展,這樣的社會責任履行方式是可以複製、可以推廣的。綠色金融遠不僅是興業銀行的營銷口號,而是將銀行社會責任與業務轉型、風險管理有機結合的金融模式創新,不僅沒有成爲興業銀行的財務負擔,還爲興業銀行開創了新的業務領域,帶來了優質的資產和可觀的利潤。更爲重要的是,可持續金融作爲一塊敲門磚,它推動了興業銀行公司治理和經營理念的提升。
可持續綠色金融理念成爲共識
多年來在綠色金融方面開展的學習、交流、探索和實踐,給興業銀行帶來了許多重要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經營實踐的探索轉變爲公司治理高度的共識,並進一步指導業務發展。從最初探索開展能效融資項目合作,到由董事會主導並推動赤道原則在興業銀行的落地,可持續金融理念已經成爲興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共識。結合可持續金融理念和中國傳統道德文化,興業銀行創造性地提出了“寓義於利”的社會責任觀,明確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對銀行社會責任與自身可持續發展間關係的認識,積極探索以多種方式推動銀行踐行社會責任,構建人與自然、環境、社會和諧共處的良好關係”,作爲興業銀行的基本理念和行爲準則,以之規範興業銀行的各項經營管理行爲。
二是從被動地接受約束轉變爲主動地尋求機會,從自發的探索到自覺的行動。從合作開發能效融資項目,到主動開發碳金融、環境金融以及發行低碳主題信用卡;從自身審慎採納赤道原則,到積極向社會各界主動推廣可持續金融理念,興業銀行已經從最初的被動接受約束轉變爲主動尋求發展機會。不再把發放綠色信貸、遵循赤道原則看成是業務發展的義務和束縛,而是創造差異化優勢、挖掘新的商業機會的有力工具。事實上,綠色金融已經逐步融入興業銀行的品牌內涵,並逐步成爲興業銀行的一個核心競爭力。
三是單一金融產品的開發推廣轉變爲商業模式和業務流程的全面再造。從單一提供綠色信貸,到按照赤道原則全面重構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並改造業務流程,可持續金融理念特別是赤道原則已經逐步滲透到興業銀行業務經營的各個環節,並由此帶動興業銀行業務經營模式和業務流程的深刻變革和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