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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時間到了,投保者卻沒有按約定及時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從而失去保障,引致保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口水戰”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在保險公司看來,在約定時間內沒按時繳納保費或者超過寬限期仍未繳納續期保費的,保險合同效力中止。而在投保者的觀念裡,保險公司沒有及時通知到客戶,這是保險公司的失責,理應由保險公司來買單。總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為避免此類糾紛,一些壽險公司正積極主動采取措施應對。比如新華保險(行情,問診)雲南分公司去年7月1日正式啟動的“清澈行動”便取得了積極的成效,除了贏得客戶的贊譽外,更是在行業內起到了模范示范的作用。
個人信息更改常忘記通知保險公司
與在銀行辦理借記卡或信用卡不同的是,同一個客戶,當其手機丟失或換號時,第一時間會想到通知銀行,卻容易遺忘保險公司。“銀行卡對我的日常生活影響較大,當個人聯系方式等資料發生變更時,一定會想到要通知銀行。”市民餘小姐表示,買保險的話,每年就交一次費用,收一次短信,有時收不收到保險公司的短信也無所謂。
某保險公司業內人士認為,由於保險合同期限較長,很多消費者將其長期擱置甚至遺忘,有時個人信息發生變化都沒有及時對保單信息進行調整,導致自身的權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證。
數據顯示,200多天的“清澈行動”,累計清澈個險老客戶10萬餘人,對其中22%的客戶信息進行了變更登記,5177名客戶累計加保續保7757件,有效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
保險專家提醒保單失效受傷的是自己
人身險繳費方式一般分為躉繳和期繳,躉繳是一次性繳納全部保費,期繳需要定期繳納保費。而期繳的壽險繳費期短則5年、10年,長的可達20年。在漫長的繳費期內,部分客戶會因種種原因未能在規定的寬限期內繳費,導致保單失效。如果投保人沒有在寬限期過後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活”,該保單將徹底“死亡”。為此,投保客戶應關注每期保費的繳納時間,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繳納續期保費,避免因未及時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保險公司通常會提前通過信函或短信通知消費者繳納續期保費、領取年度紅利或生存保險金等保單權益。因此,如果投保客戶的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及時與客戶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