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隨着3G智能手機的普及,移動上網已經成爲現代人最爲常見的上網方式。而“天價流量”、“流量陷阱”的事件頻出,稍不留神,自己的話費就會如流水般猛增,使得人們產生了“流量恐懼症”。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吳永強、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星豔將就此評論。
成都的趙先生使用的是聯通3G網絡,每月使用96元套餐,包含國內3G流量80M,另購買每月使用3G流量套餐500M備用,每月流量剛好使用完。今年7月29日,趙先生在家中看網絡視頻,開啓家中WIFI,但是沒有關閉3G網絡。視頻流量直接使用3G流量,流量花費1.7G,但是聯通沒有做出任何提示,兩個小時扣費456.61元;7月30和31日,趙先生仍然不知道流量已超標,繼續使用,後續扣費67.27元。在8月23日查詢話費,趙先生才知道流量超標的問題。
在消費者使用手機超過套餐流量的時候,電信運營商有沒有提醒的義務?
張星豔:說其實工信部關於這塊是有要求的,關於電信用戶內的套餐語音通信以及短信這些上網服務等等,工信部下發了一個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通知裏面對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就包括了這項上網服務,也就是說接近實際使用量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運營商它是有義務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等其他方式來進行提醒用戶,並且要告知超過套餐以外的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以及收費方式這些具體的信息。
這件事情是不是電信運營商方面做的有問題?
吳永強:當然是存在問題,除了有關管理部門的這樣一些約束和管理之外,如果我們稍微深處想一想運營商和消費者形成這種套餐關係的時候,其實是一種契約關係,那麼在一定程度上有一些合同的法律成份和意味,那麼既然是這樣的一種契約關係的話,那麼你對你所履行的行爲責任和義務都要各自作出明確,假設如果某一方作出的內容不是很明確的話,另一方覺得不公平其實是可以要求補充、充實、修改契約內容的,所以我覺得運營商毫無疑問應該告知這個義務。
中國聯通沒有就收費、套餐超過進行提示,直接進行扣費是不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還有其他的權利?
張星豔:這個很顯然,就是你並沒有告知我,那麼我不知道這個費用的收取和收取方式,而且我還不知道我沒有使用我本身想使用的WIFI狀態所以你沒有告知我已經使用了3G,那這個費用不應該由我承擔。那這個知情權肯定是侵犯無疑了,另外它還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我有選擇使用和不使用的權利。那麼現在等於是你綁定我必須使用這個,所以我覺得它應該至少侵犯了消費者的兩項權利。
事後聯通工作人員給趙先生的解釋稱:“在7月30日已經短信告知他流量超標。”但趙先生告訴記者,他並沒有收到超過1.7G的流量通知。現在趙先向聯通投訴,表示中國移動、其他網絡服務,還有2G等都有消費提示,爲什麼中國聯通沒有,而且超出購買的套餐,爲什麼沒有提示?
吳永強:我想它的出發點很可能就是,中國聯通所提供的服務和中國移動和其他網絡運營商應該來講,從性質上、形式上、內容表述上應該沒什麼區別,是同質服務,既然甲可以提供A、B、C、D這樣一些條款的服務,那E你提供同質爲什麼不提供這樣的服務呢?所以我覺得這個理由還是可以站的住腳的。
8月26日,趙先生的手機被強制停機。基於中國聯通3G服務的問題,我們目前能不能認定,它是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置的消費陷阱,而且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就默認使用其網絡,是否屬於強制消費呢?
張星豔:其實就是綁定消費,你沒有告知卻上我已經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使用了收費的項目。
吳永強:其實不單單屬於強制消費,在內容上來講有一定霸王條款的嫌疑,反正我就設了這樣的規定,你用也得這樣,不用也得這樣。
趙先生算了這樣一比帳:中國聯通每默認強制消費1M流量,收費0.3元,中國聯通用戶算2億,每惡意操作一次就賺錢灰色收入:2億*0.3=6千萬元。這是何等的天文數字啊?二位對此怎麼看?
吳永強:這個確實從中國聯通從屬性上來講應該算是不折不扣的央企,我們很多央企都有類似這樣的行爲,通過一定的資源壟斷甚至通過一種強勢的資源供應配置使得消費者在權益上處於一個弱勢的狀態,按照趙先生這樣推算確實我們可以看到中國聯通的財務報表上相當一部分的比例和收益應該是這樣得來的。
作爲一個投資者來說,和如此強大的一種企業進行維權是處在一種弱勢的地位。
張星豔:對,很顯然消費者就是弱勢。包括具有資源壟斷的企業來說,本身它的地位就很強勢,我們的選擇權又很少,幾乎它的這些東西我們是不能夠進行非常細化的這種選擇,而且給我們的條款也基本上是打包好的條款我們能夠選擇的東西非常少,你只能選擇不同性質的一種套餐和一種收費方式而已,所以我覺得消費者在這裏面維權可能會比較困難,但是也不是說不可以維權,因爲確實有很多這種維權的例子維權成功的也非常的多,所以我還是建議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主動去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放棄。
吳永強:這個也說明一個問題就是除了剛纔我們討論過的一些強制性霸王性條款之外可以看出這些大服務商、運營商還設置了很多隱性的陷井,這個在你使用的過程中不單單是一個強制了,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從業者職業自律和職業道德水準的一個問題,這種隱性讓你莫名其妙,不單是躺着都中招,睡着都中招。
張星豔:其實我覺得這個分析增值業務裏面可能就是某種需要走流量的什麼東西,然後消費者又不知道,不知情的情況下是聯通在消費者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強迫消費者使用的,你就說我覺得這個整個聯通不僅僅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我覺得似乎有強迫交易的嫌疑了。
還有消費者向《天天315》節目反映說,聯通亂扣費的方式有很多,比如通過給你發送一些短信,你稍不注意,就會上當,定製一些扣錢的東西。看似小小的2元錢,假如不留心,就被聯通給騙走了。在這方面,消費者怎麼來防範呢?
吳永強:消費者在防範這方面似乎顯得很被動,如果你只是提醒消費者不要使用這些功能確實在所難免,因爲一個確實有些功能會使用個階段性或者是片斷性,我使用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但是過後被連帶着產生長時間的,另外像這種短信服務發過來以後,一不小心一不注意有被進入陷阱。所以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講相對弱勢,其實我們更應該讚許趙先生和李先生,如果說這樣的維權雖然對他們來講自己付出成本、時間、週期各方面比較長,可是對於更多的消費者來講是一種導向或者是一種啓示,有一句話說的好,涓涓小細流匯成滾滾波濤,如果說我們消費者、監管部門、社會包括我們輿論傳媒共同來反對這樣一些行爲,可能持之以恆會形成一定的效果。
有沒有什麼樣現在的實例說是監管部門對於某某行業或者是某某的這種他們做的這種不規範,進行了這種加大的處理和治理呢?
吳永強:這方面的例子可能在別的行業會有,比如說像前一段時間對白酒行業的兩大巨頭,五糧液、茅臺發改委開出幾個億的罰單,那麼涉縣壟斷或者是什麼等等之類,那麼這兩個企業從實際的反應來講是乖乖的交了罰單,如果他們要進行抗稅的話其實那個處罰還是比較輕的,這就可見這個行爲作爲監管部門來講是可以確認的。
中國聯通3G開通後,用戶流量費用無故增長以及亂扣費的情況屢見不鮮。其實每一件都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遇到這樣的問題,消費者通常都是吃啞巴虧,認爲維權方式太繁瑣。對消費者維權方面,有什麼建議?
張星豔:其實維權確實是很繁瑣尤其是通過法律這種途徑去維權的話,我覺得是最繁瑣、最麻煩而且效果最不好的,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協商,但是如果運營商它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問題的存在,它會及時的幫消費者解決的,因爲我本人確實也遇到這樣的情況,當然我使用不是聯通的,你很快能得到解決,他認爲不是你使用不當造成的都會給你進行處理掉採取其他的補償等等其他的方式來幫你處理,所以我覺得協商是最好的解決方式,當然了現在因爲有工信部門乃至它的主管方監管部門我們也可以進行投訴還有315這些維權的部門,都是我們消費者可以去申請一個申訴的途徑。
很多人現在買東西都願意刷卡消費,但是一些刷卡消費的消費者卻遇到了煩惱事,銀行卡在手裏,卡里的錢卻不翼而飛,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山東濟南的滿女士去超市買東西,一共花了20多塊,刷卡時卻被告知餘額不足。到ATM機上一查,卡里只剩2塊3。賬目名細單顯示,滿女士銀行卡里的1萬6千塊錢通過手機銀行被3個公司刷走。
滿女士:兩個1000的是被一個北京(包速中)快遞郵件公司刷走的,買360彩票了,另外有一次買了華夏快捷基金一個公司,他是用手機形式刷的,提供給我的這幾個手機號碼打過去都是空的、不接、或者是關機就是打不通,這種號碼都是沒有名字的、是查不到的,但是他是通過手機給我刷走的,我從來沒用過手機銀行,卡和優盾都在我手裏。
撥通北京幫扶通科技有限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解釋,他們是提供第三方交易支付的平臺,只要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信息輸入正確,是不是銀行卡的戶主,公司無法確認。
工作人員:我們這種支付是需要卡號、密碼、身份證號、手機號,我們只能查出來的信息就是在哪個渠道進行了消費,其他的我們也是查不到的。
主持人:在微博論壇上搜索,不少網友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卡被刷走了錢,去銀行詢問,他們也解釋不清。滿女士就找過建行。
工作人員:我們對這一塊也挺疑慮,我們再給你做進一步深入的調查,每一筆發生的情況做一個詳細的查找,把這個原因查找出來,儘快的幫你最大的限度把這個損失補回去。
據記者查詢到的相關資料顯示,央行發放過四批共160多家第三方支付牌照,除了大家常用的幾家,更多的企業在名氣、規模、業務量方面都不大。第三方支付平臺究竟有沒有安全漏洞,錢被盜刷,到底有幾種可能?
這位滿女士她消費者銀行卡的錢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被盜刷的,目前是這樣一種情況,那兩位覺得是什麼樣的原因呢?
張星豔:其實這也是我比較困擾的一個原因,因爲我其實也一直在聽說這種案例,但是從技術方面來說我確實是猜不透這個問題到底出在哪,所以我查閱了很多東西我覺得好多地方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被盜刷,大部分可能是支付機構和銀行之間的網絡安全問題,這塊網絡安全可能不夠嚴實,所以就會出現漏洞被惡意的人利用了這個漏洞盜刷,和一些木馬程序,編程序的這些人用木馬程序把用戶信息盜走,然後再用用戶的名字、用用戶的身份登錄竊取用戶的資料我覺得可能就是這個。
目前來說產生爭議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央行發了4批160多家,那麼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這方面我們消費者和他們打交道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什麼呢?
張星豔:其實我覺得我們最主要的還是選擇明細比較大、規模比較大的,首先得是註冊資金比較多的,有可信的,然後合作的網絡商還有銀行可能是比較我們認爲可靠的這些,包括像我們經常會使用到的支付寶、快籤,相對來說還算有保障的,可能對我們的日後維權也是相對有保障的。
吳永強:其實這裏面我倒是想到這個層面,一個隨着信息技術發展確實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信息安全的防範這也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目前來看爆發出的許許多多的事例來講,這方面我們缺的地方還很多另一個方面就是相關這些機構來講,比如說像銀行或者央行發了400多張牌照,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這些金融機構過度創新或者過度的業務擴張也會帶來一些不利的因素,增加的比例。
儘管這個事情都不願意發生,發生之後我們消費者怎麼來維權甚至比如說這種事情到底誰該負責呢?
吳永強:維權過程我想同樣和上個事例一樣比較艱難和漫長。我一下就想到上一個事例送走一個強勢部門,又迎來了另一個強勢部門,因爲銀行的強勢絲毫不亞於電信和運營商,你去找它說理它會一臉無辜一臉無奈的又把皮球踢給你。
無論是面對強大的電信運營商,還是面對強大的銀行以及於如此衆多的第三方支付那麼有什麼樣的一些建議?
吳永強:我覺得建議就是永遠是一個雙刃劍,你既想比如說獲得上網的一些使用享受,你也又想使用網絡銀行的方便快捷那麼同時你也要承擔因之而產生相關的風險,我覺得這確實只能是更多的審慎,更多的小心在意,也不沒有什麼更好的,你不能不用這個也不能斷了這個。
張星豔:從法律的角度說我們就要理性、認知、仔細再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