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財產覈查工作,市民政局下發《關於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財產覈查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通知》規定,申請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成員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再計入家庭收入。這意味着,申請住房保障家庭財產覈查的門檻進一步降低,更多的低收入羣體將有機會享受到本市的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