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國家發改委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一批旅遊行業價格違法案件,共處罰39家涉案旅遊業相關單位,共計罰款1800多萬元。
國家發改委表示,海南三亞、雲南麗江旅遊市場暴露出來的零負團費、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等問題,反映出旅遊市場“明規則未行,潛規則盛行”。提醒廣大遊客,當價格權益受到侵害時,請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予以查處。
-違法案例
虛高標價搞價格欺詐
發改委介紹,水晶、螺旋藻分別是海南三亞、雲南麗江旅遊購物的特色產品。調查發現,接待旅遊團隊購物的水晶店、螺旋藻店普遍存在先虛高標價、再虛假優惠打折的違法行爲,絕大部分水晶、螺旋藻標示售價都在購進成本價的10倍以上,有的水晶達到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例如,三亞中御水晶有限公司(中御水晶購物店)銷售商品編碼爲A8000005的“黑曜石手鍊”,購進成本價爲5元,標示售價爲470元,標價爲購進成本價的94倍(不考慮經營費用),實際成交價在標價基礎上打8.5折,即400元。
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海南省物價局、雲南省發改委已依法分別對相關購物店的價格欺詐行爲,各處以30萬元的罰款。
購物店結盟統一定價
爲避免同行激烈競爭,2012年5月,三亞鉑萊晶工藝品有限公司(海石水晶購物店)主動提出與另外兩家水晶購物店簽訂協議,並多次召開協調會,協商水晶價格、佣金標準、市場份額等內容。三家水晶購物店簽訂協議,每月從各自營業額中提取21%彙總,再按三家的市場份額(帝佳35.5%、昌源33%、海石31.5%)進行收入再分配;同時明確建立一個共管銀行賬戶,各存入300萬元保證金,以作爲違反上述約定的罰金。
發改委表示,該行爲屬於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爲,三家購物店分別處以幾萬至幾百萬不等的罰款,共計罰款513.9萬。
旅行社聯手壟斷價格
麗江市麗江攜程旅行社有限公司、麗江白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八大旅行社集團在麗江市旅遊協會旅行社分會的牽頭組織下,就統一對外報價等事宜多次開會協調,並簽訂協議統一了接待旅遊團隊的對外報價(包括賓館住宿價格、綜合服務費、餐費價格等單項價格,以及單人包價)。
同時,2011、2012年,麗江市旅遊協會旅行社分會還組織各旅行社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在各旅行社之間實施收入二次分配,即按照約定的市場份額比例,分配從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遊綜合服務費、景點返傭、古城維護費返傭等收入。兩年間,各旅行社共計實施收入分配24次,共計分配金額2.27億元。
發展改革委認爲,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對牽頭組織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麗江市旅遊協會旅行社分會,雲南省發改委已依法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的罰款;對參與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八大旅行社集團,雲南省發改委已依法分別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之5%的罰款,合計罰款334.6萬元。(記者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