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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昨天發佈銀監會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行業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披露對自貿區內銀行業監管的有關規定。
記者看到,“監管八條”包括支持中資銀行入區發展、支持區內設立非銀行金融公司、支持外資銀行入區經營。支持舉措包括中資銀行在區內增設或升格分支機構不受年度新增網點計劃限制,研究適當縮短區內外資銀行代表處升格機構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年限要求等。不僅如此,銀監會再次提出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區內銀行業,鼓勵開展跨境投融資服務,支持區內中資銀行開展離岸業務。
不僅如此,銀監會表態,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區內銀行業實際的相對獨立的銀行業監管體制,貼近市場提供監管服務,有效防控風險。包括建立健全區內銀行業特色監測報表體系,探索完善符合區內銀行業風險特徵的監控指標;優化調整存貸比、流動性等指標的計算口徑和監管要求。
在八條意見中,中資企業有望獲准開展離岸業務成爲關注點。所謂離岸銀行業務,簡單說是指銀行爲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務,包括爲境外自然人、法人提供的金融服務。東方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金鱗表示,今後隨着轉口貿易的增加,資金量會大大增加,離岸金融的規模可能會持續放大。不過,應該看到,試驗區外的離岸業務與區外境內主體的人民幣業務難以對流。而且,由於海外市場競爭較爲充分,正常情況下,離岸金融的利差比國內市場利差小。
銀監會的“監管八條”,將讓更多中資銀行、外資銀行、民營銀行匯聚試驗區,自貿試驗區內的競爭將會加劇。“以前一個城市通常有20家銀行,如果自貿試驗區放開,各類銀行集聚,區內銀行的淨資產收益率將會迅速下降,但也會促進金融業的去壟斷化。”金鱗表示,在銀行業去壟斷的過程,就是盈利模式差異化的過程,銀行不再會千篇一律,而是必須找準自己的定位。自貿試驗區未來的實踐,顯然會促使中資銀行加快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