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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陽光人壽湖北分公司處理了一起特殊的保險賠案,家在湖北大冶市的客戶王某及其父親同時被殺害身亡,因王某生前曾在陽光人壽投保,公司在接到理賠報案後迅速反應,僅10天時間即完成賠付處理,將40萬元賠款送至客戶家屬手中,當客戶親屬接過賠款後,將一面印有“風雨無情、陽光有愛”八個燙金大字的錦旗送給了前來送理賠款的陽光人壽員工手中。
據瞭解,王某爲大冶市茗山鄉華若村村民,除務農外平時主要靠木工手藝謀生。2013年8月6日下午,外出務工回家的王某,被同村村民持刀殺害。而當王某的父親爲救兒子緊急撥打120的同時,兇手誤以爲其在報警,情急之下又將其捅傷,後經搶救無效身亡。事後,兇手被公安機關控制,王某家的親屬在處理完父子二人喪事後向陽光人壽提出正式理賠申請。
經陽光人壽理賠查勘人員走訪當地公安部門和村民瞭解到,兇手因王某和朱某兩家責任田獲得當地某養殖企業的環境污染補償款而自家地沒有,故心生嫉妒並長期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朱某因擔心環保部門責令養殖企業改善管理後從此失去補償款,於8月6日下午前往兇手家理論,進而激化矛盾。兇手在憤怒之下先將朱某殺害,並衝出家門將剛好路過的王某捅死,隨後又將打電話的王某父親捅傷,並最終釀成三人死亡的慘案。案發過程中,王某父子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殺,出險情況屬實,在排除了打架鬥毆或者與行兇者之前有矛盾的可能後,陽光人壽確認該事件屬於保險理賠範圍,並做出正常賠付客戶身故保險金的決定。
據介紹,王某父子均在陽光人壽購買過保單,只不過王某購買的保單自己既爲投保人也是被保人,而王某的父親僅作爲投保人爲自己妻子(即王某母親)購買了保單。王某所持保單分別於2012年12月30日和2013年1月13日承保,兩份保單均爲陽光人壽電銷渠道產品“陽光人壽真心滿溢兩全保險”,合計基本保額爲40萬元。而王某父親則是在2013年7月18日在該公司以投保人身份爲其妻子投保了一款名叫“陽光人壽富貴金升”的保險產品。
基於案件事實清楚,陽光人壽很快做出賠付決定,並在收到客戶理賠申請資料10日後將40萬賠款送達客戶親屬手中,爲身處悲痛中的王某家人帶來莫大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