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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層最近傳出或推出的新政中,有兩項特別引人關注,即優先股與併購重組審覈分道制。上週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明確表示:優先股適用企業範圍並無行業限制;此外,併購重組分道制審覈將於10月8日起實施。爲此,有輿論認爲,證監會正在下一盤大棋,甚至將此稱爲“新股改”。
應該說,優先股與併購重組審覈分道制,確實是兩項非常重要的制度。不過,從目前市場的消息面來看,至少優先股制度有“唸錯經”的嫌疑,或者說與投資者當初的預期不一致。優先股主要是被當成了新的再融資工具。無論是從之前輿論方面傳出的“農行、浦發行兩家銀行將率先試點優先股”的消息來看,還是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優先股試點不會存在行業限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申請發行優先股”的表態來看,優先股制度的推出,首先是用來爲上市公司再融資服務的,而不是用來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所以,把優先股首先運用於再融資過程,突出的還是股市爲上市公司融資服務的功能。至於併購重組審覈分道制,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提高併購重組審覈的效率。通過給予“三好生”(好的公司、好的項目、好的中介)以豁免/快速審覈的通道,給“三好生”們以鼓勵,同時引導更多的“三好生”們在中國股市誕生。但分道制很難認爲是中國股市的重大利好,或中國股市制度的重大變革。目前制度對“三好生”的認定較爲簡單,比如對“好的項目”的認定是,重組項目屬於《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和工信部等12部委《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確立的“汽車、鋼鐵、水泥、船舶、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九個推進兼併重組重點行業,交易類型屬於同行業或上下游併購、不構成借殼上市的,就是“好項目”,就可以進入豁免/快速審覈通道。至於重組項目能不能給企業帶來盈利、這中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等問題,就不是“好項目”來界定的了。所以,即便是通過豁免/快速通道審覈的“三好生”,也不代表就一定能夠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如果分道制不能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質量負責,將其視爲利好就未免一廂情願了。因此,本輪改革最終能否成爲“新股改”,就看優先股走向何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