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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獲悉,爲幫助市民看懂食品營養標籤、介紹食品營養標籤的識別和重要性,該中心開展了主題爲“讀懂營養標籤選擇健康食品”的食品營養標籤宣傳諮詢活動。專家提醒市民,瞭解食物的營養成分及其營養價值,能引導和幫助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做出有利於自身健康的選擇,促進均衡膳食,尤其對於有特別飲食需要的人羣,還能降低肥胖等一些營養性疾病及慢性病的發病率。
今年1月1日起,本市正式施行《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速凍水餃、速凍湯圓、飲料、薯片、鹹菜、醬油等預包裝食品均需強制增加營養標籤,否則不得銷售。有關調查顯示,87%的受訪市民沒有閱讀產品背面營養標籤的習慣,很多人不重視或看不懂食品營養標籤,半數受訪市民不知道自己每天的能量需要,即使表示知道的受訪市民中也僅兩成有正確的認知。
市疾控中心非傳染病預防控制所營養科主任常改介紹說,營養成分表由營養成分名稱、含量值、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簡稱NRV%)三項內容組成,消費者在閱讀時一定要注意營養成分含量值是按照每100克(毫升)食品還是每份食品給出的;若按每份食品給出,需注意每份食品的重量,以便更準確地瞭解食品營養信息。營養成分表中至少應標出能量和4個核心營養素(鈉和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及其NRV%。
常改說,根據我國飲食特點,成人每天吃的食物中碳水化合物約佔60%至70%,脂肪佔9.5%至14%,蛋白質佔10.5%至16%。若每百克食品中蛋白質含量大於或等於12克,或每百毫升食品中蛋白質含量大於或等於6克,且該數值真實可靠,則該食品可以聲稱爲“高蛋白”食品。低脂肪食品要求每100克食品中的脂肪含量小於等於3克,或100毫升食品中小於等於1.5克。若某食品標籤上聲稱“低糖”,則糖的含量要求達到每100克或100毫升的該食品含量小於等於5克。鈉的適宜攝入量成人爲每天2200毫克;膳食寶塔建議每天鹽的攝入量要小於6克,若某食品標籤上鈉的含量達到每100克或100毫升的該食品含量小於等於120毫克,就可以聲稱“低鈉”或“低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