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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遊“內部價”竟然只有正常市場報價的一半,這樣的便宜和優惠能不讓人心動嗎?近日,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發佈警示,消費者一定要克服貪圖便宜心理,向旅行社多方諮詢,不要只聽一面之詞。
林女士計劃去歐洲旅遊,正在爲選擇哪一家旅行社舉棋不定的時候,其朋友向她推薦自稱爲某旅行社員工的黃某某,稱其可以拿到“內部員工價”,只有正常市場價的50%。林女士遂通過黃某某報了名,將團費、手續費和出境遊保證金一併轉賬到了黃某某的個人銀行賬戶。眼看出團時間就要到了,林女士卻一直未接到旅行社的通知,去旅行社查詢,卻發現自己根本不在旅行團的遊客名單上。
經查,黃某某操縱的“內部低價團”已運行一年。黃某某系這家旅行社離職員工,利用其在旅行社工作期間的人際關係,假借該旅行社員工身份,以“內部員工價”作幌招徠遊客,要求遊客提前半年到一年報團,將團費和保證金劃轉到其私人賬戶。黃某某採取“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用後續收到的團款彌補之前的虧空,騙取遊客信任,騙取團費,套取現金,最終因遊客無法如約成團出行而事發。爲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特提出如下警示:一是《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旅遊者如遇不合理報價,應增強風險意識,克服貪圖便宜心理,向旅行社多方諮詢,不要只聽一面之詞。二是旅遊者應在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後向其交付旅遊費用,切勿向個人轉賬匯款,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