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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實施在即,業內多是利好聲音,不過,也有質疑聲摻在其中,尤其是關於具體細節的鑑定過於模糊。“若出現的是同一個問題,兩次維修的是不同的配件,那麼,屬不屬於累計更換兩次的範疇,到底如何界定,很多細節沒有表述清楚,這樣,經銷商爲了規避退換的可能性,就會從中有鑽空的機會。”成都一家4S店管理人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與此同時,消費者要想受到三包“保護”,必須定期在汽車三包期限內去廠家或官方指定的4S維修店進行保養,這樣,消費者養車的成本自然就上升了。
三包或存鑑定模糊問題
在汽車三包規定千呼萬喚始出來之際,在業內一片積極響應之餘,關於三包內容的質疑聲不斷。DS相關人員向記者提問,如果車輛出現問題需要退換車,用戶在購車時交納的稅費以及保險,這部分費用誰來支付?
除此之外,質疑聲最多的莫過於關於車輛問題的鑑定。第二十條規定,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現上述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對此,北京某不願具名4S店技術人員向記者介紹,“同一個問題,比如發動機,裏邊有很多配件,連續兩次對發動機進行維修,兩次維修的不是同一個配件。按照三包的規定,必須是對同一個部件進行維修更換,這樣一來,就不能說是同一個問題”。
他坦言,技術方面的問題很複雜,出現一個問題可能是多個部件都存在問題。有時候鑑定不了到底是哪個部件出現了問題,這樣就存在一個鑑定模糊的問題。“三包能否真正解決消費者與經銷商之間的矛盾,還需要打一個問號。”
不過,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看來,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已經邁出很大一步了。“鑑定很難,成本又高,普通消費者承擔起來有壓力。此次三包借鑑了美國的做法,採取專家庫做法,分別來自廠商、經銷商的技術人員,消協、大學的專家等等。做到絕對公平不可能,但是,制度上先行一步,做到相對公平還是可以的。現有條件下,這個方式更容易實現,操作性強一些”。邱寶昌強調。
消費者養車成本增加
在記者採訪的多家車企人士看來,汽車三包在這個時候落地,是時候了,該落地了!從車企的角度看,三包規定的實施可以促使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生產出質量過硬的產品。而從消費者角度來看,今後汽車維權有法可依。
不過,汽車三包中的一項規定,卻會使消費者今後的養車成本增加了。第三十條第五項規定,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
也就是說,“消費者必須在汽車三包期限內去廠家或官方指定的4S維修店進行定期保養,多數維修店是不允許車主自帶材料的,那麼,消費者養車成本自然就上升了”。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針對這個問題,上述車企人士解釋,如果用戶不在規定的4S店保養維修,出了問題公司肯定不負責任,這樣可以間接引導用戶按要求定期去4S店保養。認真保養的汽車壽命肯定長於不認真保養的汽車壽命,對於用戶來說,總體成本會降低。
“不少用戶其實是不知道該怎麼去保養汽車,多數人也不重視這個問題,有了汽車三包的規定後,也可以促使用戶在汽車保養方面下一些功夫。”上述人士補充道。記者胡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