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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從市財政局獲悉,自今年9月1日起,本市財政部門將全面停止行政事業單位因公出國用匯審批管理,對使用外匯出國的團組,只要持國家有權批准出國部門的批件,在開戶銀行就可根據《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購匯,不需再向財政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用匯及覈銷手續,進一步簡化了辦事流程。
近年來,隨着國家實力的不斷增強,外匯緊張局面逐步消失,外匯審批職能作用開始弱化。取消因公出國用匯審批事項後,財政部門將通過預算管理手段,完善因公出國經費審覈制度,嚴格執行因公出國經費開支標準,嚴控超預算、無預算出國組團。(記者嶽付玉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