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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被證監會定性爲“內幕交易”後,隨着總裁辭職,隨着天價賠償,光大的麻煩還遠不止如此,涉及面最廣也最複雜的後續民事賠償纔剛剛開始。
近日上海和廣州各有一名投資者分別向法院遞交了訴狀,這應該算是烏龍指事件後國內首批股民起訴維權的案件了。而一位來自溫州的郭女士也委託律師正式提起訴訟,將光大證券和上交所、中金所一起告上了法庭。據瞭解,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前天下午已受理此案,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關於816那天的經過,大家都應該比較瞭解,但是一位投資者到底是基於怎樣的原因作出判斷,進而損失巨大,記者專訪了郭女士的代理律師趙西剛。
據瞭解,郭女士是溫州一位職業期貨投資者,從事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多年,一向小心謹慎的她,在8月16號因爲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在一天時間裏就損失了6萬多元,其中在股指期貨上就損失了將近4.5萬元。她的代理律師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的趙西剛律師告訴記者,在他看來,郭女士是一位比較穩重的投資者,這次也中招了。
趙西剛說,當天上午郭女士基於對股指下跌的判斷,在11點左右做空2手股指期貨合約,結果幾分鐘後,因光大證券交易系統存在嚴重缺陷導致滬深300指數發生極端異常交易。
趙西剛:0050因爲股指一下子暴漲,她被迫平倉,這次操作她虧了2萬5千塊錢。0140在11:15後,股指回落了之後,繼續強勁地上漲,在上午收盤的時候幾乎收進了最高點。
在上午的“失利”之後,當天下午1點42分左右,郭女士又做多買入3手股指期貨合約。後來因爲光大證券龐大的空單,股指快速下跌,郭女士又被迫平倉損失近2萬元。此時,郭女士又是基於什麼樣的判斷作出這樣的決定呢?趙西剛律師告訴記者。
趙西剛:0200當時郭女士告訴我,她也在瞭解有關信息,都說是週末可能會有重大利好消息,她按照自己的經驗也判斷可能會有重大利好消息,儘管當時市場也有傳聞說可能是光大證券的烏龍事件,但是馬上遭到了光大證券董祕的堅決否認,並且後來上交所的官方微博裏面也否認了,也說上午交易正常,基於這些判斷,郭女士在下午操作時,就開始做多股指期貨。
另外,郭女士在當天上午臨近收盤時買進10手焦炭期貨,結果到下午又損失了2萬多元。這樣,因爲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短短一天之內郭女士就損失了6萬多元。
趙西剛律師認爲,郭女士8月16日操作股指期貨合約遭受的近4.5萬元損失與光大證券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爲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光大證券應賠償郭女士的這一損失。趙西剛律師從三方面分析了光大證券的違規行爲。首先,他對光大證券的內部管理提出了質疑,認爲其自營業務套利交易系統存在嚴重的技術設計缺陷導致滬深300指數發生極端異常交易。
其次,在信息披露方面,趙西剛律師認爲光大證券也存在違規,在當天中午,光大證券董事會祕書梅鍵堅決否認市場上關於“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元烏龍指”的傳聞,這一誤導信息在12點47分發布並被各大門戶網站轉載。
趙西剛:他們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嚴重誤導了投資者,因爲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作爲光大證券董祕,他們的信息披露是很嚴格的,他的每句話是代表他們廣大證券的,而當時他的董祕在中午的時候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堅決否認了傳聞。0725代表廣大期貨的董祕管理人員說話比較隨便。
最後,趙西剛認爲,在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發生,直到信息披露前,光大證券利用內幕信息大量賣空股指期貨合約,更是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
此外,他還認爲,上交所、中金所發現交易異常,與光大證券取得聯繫,獲知有關交易異常原因的信息後,既沒有對市場發出警示,也沒有采取臨時停市等措施,上交所反而公告說交易正常。上交所、中金所的行爲違反信息披露等有關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當,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的規定,上交所、中金所應對郭女士在下午遭受的2萬元損失承擔共同賠償責任。他期待,證監會對上交所和中金所在光大事件是否盡職進行調查,督促光大證券儘早設立專項賠償基金,給投資者以信心:
趙西剛:對交易所的調查我們目前沒看到,我們希望,證監會對交易所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查,他們對這種事情有沒有盡到職責。
他也表示希望上交所、中金所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儘快完善異常交易的處理措施等:
此外,爲了避免今後類似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的發生,趙律師還呼籲,最高院應借光大事件儘早出臺內幕交易的司法解釋。同時,儘快出臺跨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監控的有效措施:
在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中遭受損失的投資者不在少數,有機構統計,在816當天追漲買入股票的機構投資者就有1600多戶,而據粗略測算,光大或將面臨將近27億元的民事索賠。
至於是否會建立賠償基金,何時建立,如何進行賠償,哪些股票的購買者可以進行索賠,這些都需要監管層出臺具體的處罰決定細則。中國之聲也將爲您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