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對褐煤等商品進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一、取消褐煤(稅號:27021000、27022000)的零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3%的最惠國稅率。二、取消空載重量在25噸及以上但不超過45噸的客運飛機(稅號:ex88024010)的1%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5%的最惠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