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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承諾給換成真皮坐椅,我提車時卻發現是人造革的,說過兩次,但也沒給換,導致車我也沒提。”昨日,有市民撥打熱線,投訴4S店涉嫌欺詐。
該車主上個月在西青區一家4S店購買一輛轎車。“總共12萬6,買的時候銷售人員說有優惠,可以換成真皮坐椅。”車主表示,8月22日他去選牌照號時,發現車的坐椅並不是真皮而是人造革的。“我總接觸皮革,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皮,就提出來讓他們換,8月28日我再去提車時,發現根本沒換,這不糊弄人麼。”
車主投訴時表示,爲保存證據,他一直沒有把車提走,而店方既未出具材料證明坐椅是真皮的,也沒有表態把疑似人造革的坐椅換掉。該車主表示,幾天來他由於無法正常使用汽車,已產生經濟損失,其已將相關情況反映給了工商部門。昨日,渤海早報記者就上述情況致電4S店,工作人員表示,會積極配合車主解決相關事宜。
德唯律師事務所蘇文輝律師表示,4S店承諾提供真皮坐椅配置的汽車,實則使用人造仿製皮革材質的行爲,已經違反了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本案中,如經查證4S店確實使消費者在非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與之簽訂買賣合同,而店方實際提供的卻是非真皮坐椅,消費者有權以欺詐爲由要求雙倍賠償。蘇文輝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如發生權益爭議,可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同時,蘇文輝也希望商家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從長遠利益考慮,不能只圖眼前利益,置消費者利益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