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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時提到,下一步將擴大消費稅徵稅範圍,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等納入徵稅範圍,並調整消費稅徵收環節和稅率。
消費稅兼具增加財政收入和引導部分商品消費功能。我國消費稅分爲國內消費稅和進口消費稅,其中國內消費稅稅基是煙、酒、成品油、汽車、高檔手錶、遊艇等14類特定商品的銷售額或銷量。
據瞭解,在高端消費品方面,我國對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杆、高爾夫球包(袋)徵收10%的消費稅,對銷售價格(不包括增值稅)在1萬元以上的各類手錶徵收20%的消費稅,對遊艇徵收10%的消費稅。與此同時,對包括香水、香粉、口紅、高檔護膚類化妝品、成套化妝品等,徵收高達30%的消費稅。
“由於高檔消費品只針對極少數人,考慮到人羣的特殊性和已徵消費稅的產品,未來私人飛機、一些奢侈品等都可能納入消費稅的徵收範圍。隨着經濟發展,對於哪些產品屬於高檔消費品還需要進一步界定,同時還需要建立一個動態的調整機制,及時對產品進行更新。”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商務部市場運行調控專家洪濤說。
對於可能產生的影響,專家認爲,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勢必會引起一些高檔消費品價格上漲,廠家爲了降低影響,很可能把上漲的價格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最後由消費者來買單。同時,由於我國高檔消費品與國外相比本來可能就價格偏高,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後,將進一步加劇一些高檔產品購買力流向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