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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提至520元
-門急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爲500元
-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統一提高到18萬元
擴大醫療救助範圍
-基本醫保報銷後需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60%,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0%
幫扶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
-對畢業年度內困難家庭院校畢業生參加招聘市場求職就業的,給予30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
-優先給予小額貸款、創業場地、創業項目扶持
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市委常委會上獲悉,天津將對現有醫保政策進行調整完善,擴大醫療救助受益範圍,提高基本醫療籌資標準,減輕困難羣衆的醫療負擔。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紮實做好睏難家庭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幫助儘快實現就業創業,切實改善困難家庭生活。
增加政府醫療補助,提高醫療保險待遇
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由每年每人420元提高到520元,每人增加補助100元;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每年每人增加10元,即學生兒童由50元調整爲60元,成年居民分別調整爲80元、310元、610元。
提高醫保報銷水平。將門急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爲500元;將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由7萬元、9萬元、11萬元統一提高到18萬元。將各檔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
提高困難居民參保報銷檔次。對低保和特困家庭中的單親、失獨、重度殘疾、農村“五保”和城市“三無”人員,患病住院治療(含門診特定病種)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按照醫保低檔次600元參保報銷,改爲按照高檔次1130元參保報銷。
提高優撫對象保障水平。對優撫對象的醫療費用補助標準分別提高10個百分點。
以上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擴大醫療救助範圍,搞好睏難羣體醫療救助擴大醫療救助範圍。將不屬於低保特困範圍但日常醫藥費開支較多的5萬重殘人員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增加大病救助病種,實施分類救助。在已確定的八種大病的基礎上,對甲亢、I型糖尿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腦梗死五種大病患者的家庭,以及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的家庭,在審覈低保和特困資格時,按低保標準的50%覈減收入。對享受低保待遇的60歲以上老年人由增發低保標準的10%調整爲增發30%,對城市“三無”人員由增發低保標準的50%調整爲增發100%。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需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由55%提高到80%。加大重點人羣的臨時救助力度。將低收入水平家庭成員患大病,且又有殘疾、退休、年幼、在學等情況的家庭,作爲重點醫療救助對象,繼續由各區縣民政部門給予臨時救助。增加醫療救助次數,健全醫療兜底救助制度。將現在已經開展的年底兜底救助改爲半年一次救助;對醫療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由區縣給予生活和醫療幫扶。
以上政策自今年1月1日實施。
幫扶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爲做好睏難家庭院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將全市城鄉低保戶和特困救濟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尚未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幫扶範圍,進行實名登記、建檔立冊,並錄入就業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爲每個登記在冊的畢業生指定專人進行職業指導,簽訂幫扶協議。鼓勵求職就業:對畢業年度內困難家庭院校畢業生參加招聘市場求職就業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鼓勵參加見習和技能培訓:對參加就業見習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60%,給予不超過12個月的見習費補貼;對參加企業定向培訓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費補貼;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按照規定的市場需求和培訓補貼目錄給予培訓成本100%的培訓費補貼和技能鑑定費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對招用困難家庭院校畢業生的各類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30%給予一年崗位補貼和三年社保補貼。鼓勵自主創業:優先給予小額貸款、創業場地、創業項目扶持。鼓勵基層就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發社區、行政村等基層公共管理及社會服務崗位;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聘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