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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等五部門“會診”網上非法售藥,決意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假藥的違法犯罪活動“動刀”。
在電子商務大潮的推動下,我國互聯網藥品交易也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網上非法售藥問題嚴重,假藥、處方藥氾濫。如何剷除這一危害羣衆生命健康的“毒瘤”?專家表示,需要打擊、規範、引導“三合一”。
高壓嚴打治亂還須出“重拳”
網絡在爲消費者提供了便捷的同時,也給虛假醫藥信息和假劣藥品提供了巨大的隱匿空間。然而,長期以來,由於查辦此類案件需要多部門協作,加之查處難度大,對這一違法犯罪行爲查處力度不夠,導致網上非法售藥問題日益突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汪凡介紹,當前,利用互聯網銷售的假劣藥品多爲治療腫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壓等重大疾病的藥物,社會危害極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互聯網站競價排名等方式爭取點擊率、提高關注度和信譽指數,虛構冒名研究機構或醫療機構、發佈虛假藥品廣告,使用電子郵件和QQ羣進行聯絡、利用網上銀行進行轉賬交易,甚至使用境外服務器。“產、供、銷利益鏈分散化,犯罪分子千方百計逃避打擊,打擊網上藥品售假違法犯罪的任務仍然艱鉅繁重。”汪凡透露,公安機關將深入開展線索經營,依法立案偵查,對網站的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採取相應措施,並加大深挖力度,搗毀假藥生產窩點,摧毀假藥銷售網絡,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從源頭上打掉網上製售假藥犯罪的利益鏈。“打擊網絡非法售藥除了要有行政責任,還要有司法的責任”,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爲,治理網上非法售藥亂象需要“重拳”出擊,從嚴打擊,對此類犯罪絕不姑息,形成震懾,不能只是“罰錢”了事。
對此,有關部門表示,將加大對網上非法售藥的打擊力度,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從嚴處理,符合吊銷許可證情形的一律吊銷許可;對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網站和個人,一律列入黑名單予以行業禁入。
專家還建議,司法機關應儘快修訂關於打擊藥品犯罪的司法解釋,解決好案件定罪量刑標準、鑑定條件等問題,切實增強指導性、操作性,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
完善監管還“網購”一方淨土
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上非法售藥也出現一些新變化,搜索引擎、QQ、微信等成爲新的推廣、銷售渠道。犯罪分子有的通過註冊虛假網站、提供虛假身份、宣傳虛擬產品等進行僞裝;有的把服務器設在境外;有的組織跨區域作案,和監管部門打游擊戰,致使網上售假問題屢打不絕、屢禁不止。
據胡穎廉介紹,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加強了對網絡售藥的監管,包括髮布廣告警示、關掉非法網站等,但監管手段跟不上市場因素帶來的無序擴張。“網上售藥的監管是世界性難題,沒有統一模式,就我國目前而言,還是要建立完善最嚴格的監管制度。”
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尹力指出,要完善監管制度,提升網上藥品交易規範化水平。將認真研究互聯網藥品交易發展狀況、經營模式、存在問題和監管難點等,建立更加科學、嚴格的網上藥品交易監管制度,淨化網上售藥環境,促進互聯網藥品交易市場健康規範發展。
國家互聯網辦公室副主任王秀軍也表示,下一步,各地網信部門將集中力量清理網上非法售藥信息,依法嚴格查處非法售藥網站。“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關閉;對服務器在境外、傳播虛假違法藥品信息的,採取封堵措施;加強巡查監看,防止違法網站死灰復燃。”“還要健全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對網上售藥的聯合監管和執法效能,實現對網上售藥監管工作的制度化、經常化和規範化。”胡穎廉說。
加強引導幫消費者煉出“火眼金睛”
網上非法售藥往往披着光鮮的外衣,具有很強的欺騙性。網絡上虛假的醫藥廣告滿天飛,有的冒用科研機構、醫療單位甚至政府部門名義;有的編造進口藥、特效藥的信息和神奇療效;有的專門設計了針對老年病、慢性病的內容……面對層出不窮的騙術,消費者如何煉出“火眼金睛”?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儘管已連續四年發佈互聯網購藥安全警示,但效果並不明顯。專家認爲,儘管網上非法售藥吹得“天花亂墜”,但只要公衆具備一定常識,並不難鑑別。所以有關部門應加大網上安全購藥的宣傳、引導和警示力度,告訴羣衆如何去提升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形成自覺抵制非法網站的社會氛圍。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共有85家網站具備合法的互聯網藥品交易和信息服務資質。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規定,網上售藥須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並且要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號碼。專家提醒,消費者可登錄網站查看證書和編號,不要被所謂的能夠治療疑難雜症的“靈丹妙藥”矇住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