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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內證券市場的種種亂象,證監會終於出“重拳”了。昨日,證監會網站發佈消息,證監繫統將在目前稽查執法人員不足600人的基礎上,新增600名人員,使得數量翻番。另外,對於證券案件,不能久拖不決、不了了之,限定最長在一年之內辦結。
證監會網站昨晚發佈了證監會主席肖鋼《在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在這個講話中,肖鋼對證券市場的稽查執法工作提出較尖銳批評,並提出一系列改進措施。其中最引人矚目的一項就是,將證監繫統稽查執法人員數量翻番。證監會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意見》,並於昨日同時在證監會網站發佈,肖鋼的講話是落實這一意見的動員令。
肖鋼說,2008至2012年,證監會案件數量比前五年增長了66%,涉外案件增長169%,案件複雜程度和辦案難度越來越大,但全系統稽查人員總數不足600人,佔全系統總人數比重不到20%,人員配置與執法任務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決定新增600名稽查執法人員,實現全系統稽查執法隊伍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新增600人主要從系統內人員、業內專業人員及應屆畢業生中招聘,進入6個證券期貨交易所與中登公司以及滬深支隊等相關執法部門。
肖鋼尖銳批評道:目前,證監繫統一部分領導幹部沒有把稽查執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於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不願採取稽查執法的手段解決,線索能不移的就不移,案件能不立的就不立,有的甚至不敢動真碰硬。他還說:“有的派出機構對交辦案件不積極承辦,找各種理由推脫,有的甚至多年從未主動立過一個案子,稽查執法工作處於荒廢狀態。”
對於外界一些關於證監繫統執法偏軟的批評,肖鋼迴應說:《證券法》的確存在不少關於量罰的自由裁量性規定,以後執法基本原則是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就高不就低,能適用高一層級的處罰措施就要用高一層級的處罰措施,依法通過高額的經濟處罰,或者通過暫停或撤銷從業資格的處罰,進一步加大違法行爲的成本,形成對違法行爲的強有力震懾。
針對一些案件久拖不決、不了了之的消極現象,肖鋼明確表示:“《意見》專門建立了案件限時辦結制度。今後,案件的調查和審理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超時的,必須講清理由,履行報批程序。” (記者餘智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