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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孕晚期的準媽媽可以乘坐飛機嗎?對於這個問題,已經定了機票的劉女士撥通了國航的客服電話。
劉女士:我定CA1152今天晚上7點鐘飛西安的航班,我已經懷孕快到33周,我想問一下能登機嗎?
國航客服:咱們對孕婦乘飛機有這樣的一個規定,懷孕期超過32周,但不超過35周的孕婦且預產期確定並超過4周而且已知道不是多胎或沒有分娩併發症的孕婦,咱們按照要求是要提供醫療證明的,而且要寫明懷孕週數,並且標註身體狀況良好及適宜乘機的字樣。到時候還需要在機場簽署一個免責同意書方可乘機。
對於這樣的規定,很多準媽媽並不知道。從上個月開始,粗略的統計下,已經有20多位準媽媽因此而不能登記。對此,南方航空公司日前發出提示:孕婦乘機需持醫院開具的可乘機證明,懷孕滿36周或身體狀況不佳的孕婦不能登機。
南航發言人:原來是有這樣一個規定,主要是擔心空中壓力變化可能會有早產。但是具體應該是民航局一直都有規定,但現在做提示可能更多是提醒。因爲大家不太清楚,有時候買票的時候,可能也沒有說明是否懷孕,等到辦登機手續或者是安檢的時候不讓,大家就會有這個意見,就好像有歧視。其實不是歧視的問題,因爲過去紙製客票上都有一些說明,電子客票說明大家不一定注意。但是買票須知提醒都有規定,很多時候大家可能未必會聲明自己懷孕多少時間。
民航的相關規定是這麼說的:懷孕超過32周的孕婦乘機,應提供包括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時期、是否適宜乘機、在機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的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證明書應在旅客乘機前72小時填寫單據,並有醫院蓋章和該院醫生簽字方能生效。懷孕超過36周的孕婦,不予接受運輸。
那麼孕晚期的準媽媽能不能乘飛機呢?對此,醫生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北京安泰醫院院長陳鳳林認爲,飛機內的環境對於孕婦的影響有限:
陳鳳林:他就是人爲的規定,不是硬性規定,從硬性角度講沒有問題,飛機裏的內環境跟咱們在外面沒有任何的區別,但孕婦隨時可能臨產在飛機上非常麻煩,他們主要就是怕生在飛機上,在飛機上出點事。
而產科專家吳慶慶則表示,機艙封閉的空間以及高空氣流,對於患有妊娠合併症的孕婦來說,風險係數會大大增加。
吳慶慶:只是一個建議,這些東西的話容易缺氧,因爲她一缺氧,連帶的孩子容易缺氧,越到往後心臟會越來越重,大人就正常人飛機起降容易缺氧,別說尤其有落差這種,孕婦肯定缺氧,平躺都難受。32周以後,32周是心臟負荷最重的時候,心臟病或者心臟的缺氧的狀態特別明顯。
那麼各國航空公司中,對於孕婦乘機又有哪些規定呢?首先去日本看看。全球華語廣播網日本觀察員黃學清說,日本的航空公司對孕婦乘機有嚴格的規定。
黃學清:日本各個航空公司對於孕婦乘飛機都有比較具體的規定,比如全日空航空的規定是在預產期前28天到15天之間,需要有醫生在七天之內開具的乘機證明,預產期14天以內的孕婦需要有醫生的診斷書,孕婦本人乘機的同意書,還要有醫生同行。另外,接近預產期的孕婦只可以攜帶一名兒童同行,這名兒童必須買票,有自己的座位,2歲以內的兒童需要坐安全椅,而2歲以下的兒童可以免票與母親同坐的。如果預計天氣等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或者預計到飛行中會出現影響乘客健康的情況時,航空公司可以不允許孕婦登機。日本各家航空公司的規定都類似,日本產科醫生一般都是根據孕婦的身體狀況提出建議,會告知孕婦在飛機顛簸時如果安全帶壓迫子宮,導致胎盤早搏的風險就會增大。
在歐洲,居住在法國的萬凌虹女士,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她曾經在懷孕期間有過在歐洲飛行的經歷:
萬凌虹:一般情況下,在法國懷孕7個月以後,航空公司是不建議孕婦登機、也是不允許登機的,另外一個醫生也是不建議你七個月以後去坐飛機,因爲七個月以後會容易早產,會對你的孩子本人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我是懷孕三個月之內是做過一次飛機,但是七個月以後就再也沒坐過飛機,有一些孕婦出於自身需要必須坐飛機的話會通過欺騙航空公司的方式,穿比較寬鬆的衣服遮住肚子。但是正常的情況下,醫生是不建議,航空公司也是禁止的。
在美國,有關"孕期可以飛機出行嗎",美國孕婦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是這麼回答的--懷孕時孕婦可以乘坐飛機,但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大多數航班只允許8個月內的孕婦乘坐,請提前確認。飛機空間狹小,再加上飛行時的震顫很容易引起搖晃,孕婦通過過道時要牢牢抓好周圍支撐物。或者選擇靠近過道的座位,這樣能方便去洗手間,也能做些伸展運動。"曾經在美國學習法律的李瑒以她對於美國《民航法》的瞭解,解釋了美國航空公司的孕婦慣例條款:
李瑒:美國的航空法規並未對孕婦搭乘飛機做強制性的規定,美國本土的航空公司還有包括在美國的境內飛行他國的航班,則根據自身的情況在規定的細則上稍微有不同,唯一一致的一點就是,航空公司不會因爲旅客懷孕而在其取消行程時會給予額外的退款,沒有做限制性規定,像達美航空,西南航空,包括法國航空,他們都不對懷孕婦女做任何限制性規定。但是在這些公司的網站上其實都可以查詢到一些針對不同孕期婦女在旅行時非常貼心的小貼士,還有一部分航空公司則要求懷孕的婦女需要持有醫生的記錄證明。比如美國大陸航空公司要求的是,在預產期4周以內的乘客,要求他們有出具證明,對於在預產期7天以內,比如說她搭乘的飛機的時間正好是在預產期的7天,或者是術後七天的時間之內,孕婦如果拿不來醫療證明的話,航空公司是禁止這樣的孕婦去搭乘公司的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