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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網站8月5日消息,為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信用風險管理,規范外部信用評級使用行為,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使用外部信用評級監管的通知》。
上述《通知》主要規范了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了評級機構的服務能力標准。《通知》設定的能力標准一方面要保證評級服務質量的合理基准,另一方面也兼顧了市場公平競爭的需要,有利於保持市場的穩定性。二是建立行業自律管理機制。《通知》將評級機構納入中國保險業相關協會組織自律管理,並由行業協會組織保險機構,每年對評級機構評級質量進行評價。通過市場化評價機制,督促評級機構提高評級服務質量。三是建立持續性監管機制。《通知》改變了過去重准入不重監管的做法,建立了評級機構報告制度和持續性能力評估機制,動態監測評級機構服務行為,對不合格機構及時予以市場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