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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陽光人壽天津分公司完成該司成立以來最大一筆保險理賠款的支付,從客戶親屬提出理賠申請,到支付到賬,陽光人壽僅用8天時間便完成了保額爲50萬元的大額賠付案件,而此時距離客戶出險時間已近兩年。
據悉,天津客戶張先生於2010年8月20日在陽光人壽天津分公司投保,保單保額爲50萬元。半年之後,張先生愛人致電陽光人壽報案,稱張先生於2011年1月15日因車禍導致身故。陽光人壽第一時間派出理賠專員對張先生家屬進行慰問,並瞭解事故經過,原來張先生是出險當天外出晨練的時候先後被兩輛汽車碾壓,最終導致身故。由於張先生家庭關係較爲複雜,他在投保時又未指定受益人,所以保險賠付需要受益人與投保人的關係證明材料。經陽光人壽理賠人員指導,客戶親屬開始着手準備理賠所需資料。
由於受益人的關係證明材料準備起來有一定難度,直到2013年7月15日,事隔兩年後張先生的兒子才正式向公司遞交理賠材料。因50萬保額數量較大,陽光人壽在接受理賠材料後立即開啓綠色通道,優先處理這一賠案,並於8天后將理賠款轉賬到位。
得到案件結案的消息後,張先生的兒子頗爲感慨:“沒想到準備資料花了兩年時間,真正理賠起來這麼大一筆錢8天就完成了賠付,看來買保險,受益人的指定很關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