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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積極推進天津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近日,市人力社保部門出臺十項措施促進就業,對有就業意願的,及時提供職業指導和用人信息;對有創業意願的,組織其參加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暫時不能實現就業的,組織參加就業見習和職業培訓;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
這十項措施具體包括:
1.開展實名登記。高校畢業生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到人力社保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獲得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街鄉鎮、社區村基層平臺主動聯繫回到轄區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2.提供職業指導。實名登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的單獨指導、集體宣講、職業素質測評、模擬面試等多種形式的就業指導活動。
3.廣泛組織公益性招聘活動。市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週至少舉辦一場綜合性大型招聘會,每月舉辦1—2場專業性的招聘會;各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月舉辦1—2場面向高校畢業生的招聘會。根據需要組織專題招聘,幫助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實現崗位對接。
4.大力開展網絡招聘服務。充分利用全國招聘信息網和天津政府公共就業服務網,實現招聘信息聯網共享,定期開展網絡招聘活動。高校畢業生可在北方人才市場、中天人力門戶網站等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站查詢崗位信息、投遞個人簡歷,也可以通過電話、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獲得相關信息。
5.提供創業服務。爲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能力測評、項目篩選、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符合條件的及時兌現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房租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積極推薦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進園區開展創業活動,大力支持網絡創業。
6.幫扶重點羣體。將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爲重點幫扶對象,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就業服務。對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需贍養重大疾病親屬和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7.組織見習就業。建立並拓展一批見習基地,大力開發就業見習崗位,鼓勵高校畢業生通過見習提高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
8.組織職業培訓。積極組織有培訓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組織高等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對高校畢業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
9.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託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簡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
10.加強勞動權益保護。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開展高校畢業生維權保護月專項治理活動,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爲,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後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