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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夜間施工帶來的噪音讓不少市民不堪其擾。從今天起,《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將開始施行。如果單位夜間施工噪音超標,要對受影響居民給予經濟補償。
辦法要求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夜間施工,因重點工程或生產工藝要求需要連續作業,必須在晚上22點至次日早6點間進行施工,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過批准之後方可進行夜間施工。並公告施工期限。進行夜間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的工作,並且要與居民簽訂補償協議。
辦法規定,如果進行夜間施工產生的噪聲超過規定標準,具體補償辦法由北京市住建委會同發改委和環保等部門制定,將包括補償範圍、補償標準的確立原則,爭議救濟的解決途徑等等內容,而建設單位則要委託環保監測機構測定夜間施工噪音影響範圍,並會同居委會或者物業服務單位確定應當給予補償的戶數,由建設單位和居民簽訂補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