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繳存比例仍爲11%,繳存基數例行調整。
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6350元)。單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爲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13年6月的月均工資。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
企業符合本市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條件的,可申請降低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其中成立未滿3年的企業,可申請降低2013年度繳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單位和職工各5%。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准的繳存比例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
具體的文件、業務辦理流程、要件,請登錄住房公積金互聯網站(www.zfgjj.cn)、手機網站(wap.zfgjj.cn)查詢,或者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服熱線12329諮詢。最新政策、資訊請關注市公積金中心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髮布”。2013年度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17日開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