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今年8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擴至全國的相關稅收政策。《通知》新增了廣播影視服務作爲部分現代服務業稅目的子目,規範了稅收政策,完善了徵管辦法。
稅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爲17%;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爲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之外的現代服務業服務,稅率爲6%;此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爲零。
對於外界關注的新納入試點的廣播影視服務業如何徵稅問題,《通知》明確將其作爲部分現代服務業稅目的子目。這意味着,該行業將等同現代服務業按6%稅率徵稅。
《通知》明確,前期試點的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廢止。